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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属性变化论

    又过去几天。
    雨一直在下,晒不到太阳,何晨觉得自己骨头都软了。
    不过还好有一些草系精灵的大晴天在,让他可以稍微晒一下小太阳。
    他和藤藤蛇、呱呱泡蛙躺在屋子里地板上,开着门,小白不知跑哪儿去采花蜜了。
    “崽子,来……”
    何晨正在门口发呆,听到白蝶爷爷的声音立刻蹦了起来,然后独自一人打着伞跑上丰碑山。
    丰碑山上除了果园、山洞,还有一些墓碑。
    墓碑很少,除了在大食花袭击那场战斗中牺牲的,就是在狩猎中阵亡的人。
    最高处,那面重新制作过的大荒旗帜已经被雨水浇湿,湿哒哒地垂在那里。
    “白蝶爷爷!”
    何晨踏入了山洞。
    山洞里还是那样,本来闷热的雨天,山洞里却感觉有一丝丝凉爽。
    白蝶爷爷站立在那块巨岩上,单翅微微振动,身后一密密麻麻一大堆精灵蛋。
    最大的是那颗带有金色花纹,水君托付给大荒部落的蛋。
    “嘤~”
    蛋发出一声轻吟,算是打招呼了。
    “崽子,鸟群快来了。”
    白蝶爷爷的话让何晨呆立原地。
    “就这件事,没其他事情。”白蝶爷爷身子再度趴下去。
    “白蝶爷爷……”何晨想问具体是哪天,不过看白蝶爷爷的样子应该也不清楚具体时间。
    何晨刚到山洞,气都没喘一口就又跑了,
    鸟群要来了!
    波波,比比鸟和比雕!
    这个族群可是很强的,特别是比雕这种强力的飞行系精灵,在前世可是很多人选择的家门鸟。
    “先解决比雕,然后解决比比鸟,剩下的波波之类的,可以抓起来养着,把羽毛剪了。”
    何晨一边跑一边思索对策。
    狩猎队接下来几天不能再出去了,反正食物暂时也够。
    海水倒灌后肯定有很多水系精灵,比如铁炮鱼、角金鱼啥的,到时候教会部落人游泳,再弄出工具来,就可以捉鱼吃了。
    何晨下了山就往外跑,毛他们应该在外面制作捕鸟网。
    在他的要求下,捕鸟网一定要够结实才行,不然在那种啄、钢翼、空气刃等等各种攻击下,捕鸟网不一定能撑住。
    来到树林里,何晨直直地冲向老槐树那里。
    那棵槐树是之前他发现的,槐花之类的拥有活血化瘀的功效。
    所以他将周围清理出一片林中空地,以防止其他树木和老槐树抢夺养分。
    “小迪!”
    何晨来到这里,迪正躲在树下,监督精灵们进行招式特训或者对战。
    听到何晨叫,迪蹭的一下站起来:“晨,怎么啦!”
    何晨跑过去树下一起躲雨:“鸟群要来了,最近几天不用对战了,改为招式训练,让伙伴们有充足的体力。”
    “鸟群?”迪吓得一哆嗦:“那我们的魔兽会不会都被吃掉!”
    在部落人眼中,最厉害的当然是巴大蝶了,但是那些鸟魔兽也有那么一丁丁厉害。
    或者说,部落人还是很怕鸟魔兽的,毕竟鸟魔兽吃的不仅仅是虫子,有些鸟魔兽会打死人,然后食肉。
    比雕,也是雕,是可以吃肉的。
    “今天停止对战,然后练习几个绝招,草系练习飞叶快刀、藤鞭和阳光烈焰,如果会芳香治疗更好。”
    “岩石系,唉,要不是下雨,岩石系的岩石封闭才是对抗飞行系的大招。”
    “水系,就练习水枪和水炮。”
    ……
    一样样吩咐着,何晨将目光转向了那只电老鼠:“至于皮卡丘,好好练习打雷。”
    “皮卡!”皮卡丘跑到迪脚边,蹭了蹭,表示根本不想理何晨。
    何晨无奈,不过吩咐完了他就准备离开了:“好了,我去找找毛叔,你们继续。”
    说完就撑着伞跑了。
    “皮卡丘,你可是晨巫选择的,好好练习,别给树丢脸。”
    迪轻轻摸了摸皮卡丘的下巴。
    而何晨这边,往前跑了一会就看到了手工队的人。
    他们正在用虫系精灵伙伴喷吐出的丝线编制捕鸟网。
    像线球、绿毛虫之类的,吐出来的丝有一定粘性,所以并不能做衣服。
    何晨记得前世哪个地区好像有虫宝包啥的,可以做衣服。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遇到了。
    “毛叔!”
    毛现在基本上不亲手做东西,都是下面的人在做。
    所以他老神在在地坐在一棵树下,旁边是他的那只触手百合。
    看到那只触手百合,何晨心中不是滋味。
    因为这只触手百合是草系加毒系的!
    老天爷!
    当时何晨发现这点的时候,心态都快爆炸了。
    前世触手百合可是妥妥的草系加岩石系啊喂!草系加毒系什么鬼!
    不过后来何晨猜测是因为长时间的变化,才让后世从化石中复活的精灵拥有了岩石属性。
    比如化石翼龙,比如镰刀盔和化石盔之类的。
    因为阿罗拉地区和伽勒尔地区的好多精灵在形态和属性上都有一定的变化。
    所以史前精灵的形态和属性,很可能和后世都有极大的差距!
    这这这……
    何晨之前就想,如果这是后世,他可能会成为达尔文那样的伟人!
    “晨巫,怎么了?”
    毛看到何晨跑过来,看着自己的触手百合发呆。
    何晨回过神来,没再多想。
    成达尔文又怎样,现在别说纸笔,连文字都没发明。
    知道这些有屁用。
    “毛叔,鸟群快来了,捕鸟网制作的怎么样了?”
    毛原本和蔼的神色严肃了一些:“做了五张大的,还有十张小的。”
    短短几天,手工队全力运作之下,能做出这么多已经很不错了。
    要知道部落对于草鞋的消耗可是很大的,毕竟磨损程度严重,时常需要更换。
    “就那么多吧,明天开始待在部落,防备鸟群到来。”
    何晨说完就往回跑。
    之前对于精灵的属性变化他没有很深的感触,但是今天突然很想好好思考一下。
    毛看着跑掉的何晨,心生感慨。
    他们大荒部落的晨巫,看似每天都闲着没事干,但是脑袋一直在运转着。
    比如这种捕鸟网,如果能在之前就发明出来,那以前他们就不用受鸟群侵袭的苦了。
    他能预料到,这种捕鸟网将会在以后也大放异彩的,比如晨提过的渔网。
    “部落日子越来越好过咯!有晨巫在,什么都不怕。”
    毛感叹一句,然后提气大喝:“崽子们,好好干!晨巫等着给大家发贡献点呢!很多很多贡献点!”
    远处正赶回家的何晨打了个寒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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