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杰森哼着歌,一边擦着头发,一边在家族群里潜水。
    【有事好说不要砸咖啡机】:……有个不太好的消息。
    【有事好说不要砸咖啡机】:之前抓到的劫机罪犯跑了一个。
    【明早十点彩妆抢购】:哇哦,上来就看到这个,阿卡姆监狱又纸糊了?
    【有事好说不要砸咖啡机】:那倒没有,他们被关在黑门监狱。
    【明早十点彩妆抢购】:……不好意思,一想到他们针对蝙蝠侠就忍不住先入为主。
    哥谭警局真是一如既往地废物,杰森在心里评价道。
    【有事好说不要砸咖啡机】:总之,黑门监狱不是重点。
    重点是他怎么也找不到那个跑了的劫机者了。
    提姆德雷克觉得这里头简直有大问题。经过审问,可以明确的是,这是群给钱啥都干的雇佣兵,幕后指使暂且不明,他们得到的任务目标就是劫机,以及最好顺便杀两个乘客打击打击蝙蝠侠,如果可以最好连蝙蝠侠一块杀了。
    目标很清晰,计划也还算缜密,可惜多少还是有点菜。提姆波澜不惊地想。不过谁能想到,蝙蝠侠做完了前面的九十九步,最后一步直接功亏一篑——他们在忙完劫机事件后,转过头就继续处理起了阿卡姆暴动的后续问题,就在这个节骨眼,警方传来消息:犯人跑了一个,还是疑似头领的那个女人,对此提姆拿出了严谨的态度来对待此事,接着严谨就一路变质成了慎重,乃至严肃。
    那个领头的女人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怎么查都不见人影!
    提姆猛地喝了一口咖啡,然后开始复盘整个时间,可惜没什么进展,不如说,整件事都是没有什么太大的疑点,布鲁斯写的报告一向清楚。
    根据报告显示,伪装成空乘,身份尚未明确的女性试图以施虐的形式来杀害乘客,但是她在动手的中途遭到了乘客强烈的反抗(根据另外两个劫匪的证词,他们也确定了那个乘客挣扎得厉害)这时候蝙蝠侠的到来给了那位乘客逃脱的机会,她听到了外头的喧嚣,拉开厕所门后吸入麻醉烟雾,给了对方可乘之机——在掰倒女劫匪后,那个倒霉的家伙也跟着倒了。
    女劫匪和男劫匪都被送往了监狱关押,然后是惯例审讯,4月25日凌晨被收押,27日早十点自行逃离,至今下落不明。
    她的证词和其他另外的劫匪没什么不同,不过由于还没来得及细问人就跑了,不排除还有别的同伙的可能。整件事看上去是那么莫名其妙,不论是不符合常理的劫机(委托人除了金钱外没有任何援助,看上去不像老朋友们的手笔)还是跑了后宛若水滴大海,不见踪迹的女劫匪。
    是哪里出了问题?他在黑暗中盯着荧屏,背靠着椅子,转了几圈。红罗宾,一群小鸟中与蝙蝠影子最为相似的那个,不得不说,谜题对他而言有着足够——甚至称得上致命的吸引力,像深不可测的漩涡,涟漪蹁跹,却直达地狱!他托着腮帮子,垂下眼睑,单手敲下几个字母。
    【有事好说不要砸咖啡机】:……如果不考虑魔法系——好吧,我承认也有这种可能,你们什么情况下一个不算超级罪犯的犯人能够完全抹除存在痕迹,凭空消失且不再出现?
    不考虑超能力者,也不考虑对方是什么特殊雇佣兵的情况下。提姆又看了一遍监控,女劫匪从监狱中逃脱,路过两个监控,在到达下一个监控点前消失不见。他调取了港口、哥谭大桥和所有出入哥谭的交通记录,什么也没发现。
    她一定还在哥谭……但若真的是非常高明犯罪,又怎么会被轻易地捉到?或许她在哥谭有同伙,他需要推翻一下惯性思维……
    提姆打了个哈欠。睡眠,人生中宝贵的时光,经常性地被上供于拯救普通人、拯救哥谭以及拯救世界,困倦在他耳边哼着歌,被他一次又一次推脱到一旁……
    而看到消息的杰森:哼。
    在杰森看来,提姆这问题问得就很弱智,他凭借这个就能推断,提姆德雷克必定至少48小时没合过眼了。
    他噼里啪啦地打下一句话,诚然,这就是个用来吹水的群,分享美食、路边的猫猫狗狗以及达米安的丑照之类的,他犯不着去假定什么12345,提姆很明显也就随口一问。杰森的回答直白、随性而又不假思索——
    ——“很简单,死人呗。”
    之后就没了下文。
    杰森也不在意这个,他收起手机,在翻找了一阵冰箱后花了几秒的时间决定出去买点物资顺便吃个饭。他不会知道自己的随口一句让原本打算去睡觉小红鸟再次喜提加班。杰森走出自己的安全屋,准备去附近的超市转转。
    中途,他路过了一个书店,于是杰森就不免想进去看看,就像所有在爱好面前缴械投降的男人那样,他不觉得这是有多丢人的事情。这是一家刚开没多久的书咖,朦胧的温暖灯光与乌云密布的世界形成对比,视觉上的避风港为这家店在非高峰期吸引了不少客人,喝咖啡的上班族、带着笔记本的学生、还有企图在书店艳遇的青年。杰森在书架边上看了一圈,眼睛略过杂志、亚马逊畅销书、还有那些有着花里胡哨封面的烂译本,走过好几个分类后,最终停留在“文学”的书架旁。
    他是个涉猎颇广的人,不过偏好终究是另一回事。偶尔杰森会想,要是他没遭那档子破事,也许大学会去读文学也说不定,然后这个想法就被他故作轻率地丢到一旁。他爱简奥斯汀不假,同时也会看点美国文学,海明威、菲茨杰拉德、福纳克、约翰·斯坦贝克之类……不过,这些都是另一个他生前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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