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节

    县令好不容易避过一个砸来的差役,指着张仁杰又惊又怒:“你,你竟敢在公堂上出手伤人,你,你会死无葬身之地!”
    张仁杰一步踏出,手中一扬,身份印信稳稳落在公案,他霎时站在县令面前:“睁大你的狗眼,看清这是什么。今日死无葬身之地,只会是你,而非本官!”
    县令一眼看清印信,猛地如坠冰窟,遍体生寒,恐惧得张口无言。
    他看张仁杰的目光就像老鼠看到了猫。
    他没想到自己竟然如此愚蠢,会跟钦差大臣叫板,还要捉拿对方入狱!
    官场之上还有比这更荒唐的事吗?
    他悔得肠子都青了。
    张仁杰没有等县令开口的意思,不由分说手掌向前一按,真气击中县令额头!
    堂内堂外的人,只听见嘭的一声闷响,他们眼中高高在上的县令,便额头飞血的倒飞出去。
    撞得后墙皲裂的县令,无力滑落在地,嘴里吐血不停,却还用哀求悔恨的目光看着张仁杰。
    而后,他听到了张仁杰的声音:“鱼肉百姓横行无忌,杀你都不用上报朝廷!”
    县令顿时满心绝望,明白再也没人可以救他。
    正当百姓们因为张仁杰的举动,而即将陷入慌乱奔逃时,狄柬之取出自己的印信高高举起,面朝他们威严道:
    “尔众勿慌,本官乃诸州巡查使狄柬之,奉陛下之令,整肃州县吏治,易县县令渎职枉法,罪在不赦,本官已经查明,现当堂捕拿,明正典刑!
    “此后,本官会在易县停留数日,尔等若有冤情,尽可到衙门前鸣冤鼓,本官与随行人等必然悉数受理!”
    车夫、少年读书人与男子大喜过望,老妪则是吓得屁滚尿流,预感到大祸临头,堂外百姓无不欢呼雀跃,一个个脸上都有了耀眼的神采,大声叫好。
    ......
    别院。
    狄柬之负手而入,看向嗔目结舌的刺史,毫不掩饰自己的愤怒:
    “你以为躲在这院子里,本官就不知道你来了?身为刺史主政一方,却不施教化只知私利,你如何对得起这身官袍?”
    已经听到公堂动静的刺史,浑身无力的瘫坐在身后的椅子上。
    “本官今日就暂夺你的官职,押你回京受审!”狄柬之迈步上前,摘下了刺史的乌纱帽,“你若是还有良心,就好生交代自己的罪行,接受律法惩治!”
    刺史对狄柬之的话并无反应,只是转头看向一旁的陆瑞,嗓音嘶哑的道:
    “就算你心中有道义,有朝一日能够改天换地,可你扭转不了人性,改变不了这个世道。皇朝吏治就算清明一时,一两代人之后,为官者仍然都会成为我这样的人,人间依旧会是黑暗的!
    “你做这一切有什么意义?”
    他有高福瑞在头上撑腰,去了燕平未必就会万劫不复,所以并不畏惧狄柬之,他真正担心的是陆瑞先前说的那些话。
    如果皇朝更迭,他才会真的什么都完了!
    陆瑞道:“你说的不错。这个人间的确有诸多黑暗,其势庞大到几乎无法抗衡。所以你选择了融入黑暗,让自己从内黑到外,并最终成为黑暗的爪牙。”
    刺史嘎声道:“你既然知道现实,为何还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陆瑞神情肃穆:“我跟你不同,我绝不会屈服于黑暗,哪怕受尽磨难一事无成,也不容许黑暗将我同化!你问我为何,那么我告诉你,答案其实显而易见。
    “因为,虽然我身在黑暗,但我心向光明!
    “每一个生活在这个人世间,饱受黑暗侵蚀与现实折磨,却始终不肯为非作歹,不愿摒弃良善与坚守的人,都是因为心中有光明。
    “因为心中有光,所以我们是人,所以愿意为了那个人人有公平、人人有尊严的世界抛头颅洒热血,纵然是死也不会后悔!
    “至于你,不过是黑暗的奴仆罢了,腐朽污秽,与草木野兽何异?”
    这番话让刺史目瞪口呆,脸上青一块紫一块。
    也让狄柬之骤然睁大精芒爆闪的双眼,好似被醍醐灌顶。
    被狄柬之的随从押走时,刺史挣扎着回头,发出不甘的怒吼:“你不会成功的!你要的世道不会成为现实!狄大人,这厮是反贼,他要造反,快抓他!”
    狄柬之没动。
    他将刺史后面的话,当作了绝望之下的随意攀咬。
    陆瑞则是笑了笑,笑得光明圣洁,笑得无忧无惧,笑得坦坦荡荡,仿佛有无尽的阳光融化在这个笑容里。
    他道:“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第五三九章 风暴前夕(6)
    都说京师是一朝首善之地,必然吏治清明、民风醇正、人心向善,此言未必准确——基本可以说是无稽之谈。
    但若说京师是首富之地,那便八九不离十,错也不至于错到哪里去。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权力圣地与繁华市井养育出来的人,当然最爱追名逐利。
    宝马雕车、高门大宅不为富贵,一定要人前炫耀,引得旁人羡慕嫉妒,方才能显出富贵真义。
    何谓富贵真义?当然是高人一等的优越感。
    故而无论市井小民还是地主商贾,上了燕平大街,那都得穿金戴银、满身珠翠,若身上没几个奢侈物件,走到哪里好似都会低人一等。
    不拿正眼看人,不用寻常步伐走路,是燕平贵人的基本做派。
    年少无知的时候,赵宁上街的时候也是如此,走在路上都是甩着膀子迈八字步,嘴角老爱噙着自以为高深超然的微笑,生怕旁人不知道他非同凡响。
    到了酒楼青楼一掷千金更是常事,谁要是跟他抢夺清倌花魁,不用银子珠宝砸得对方赔礼道歉,那就显不出世家子弟的自信豪气来。
    如今不同,赵宁对世间繁华已经没了多少兴致,不说视若敝履,起码是寻常看待,他的地位也决定了他无需再哗众取宠,哪怕身在瓦肆无人识。
    就如现在,赵宁在燕平有名的陈记包子铺里,规规矩矩的排着队买包子。排队是一件枯燥的事,还很耽误时间,赵宁却没什么不耐烦。
    事实上,他不说报出自己的名号——那会吓死人,只是表明自己赵氏子弟的身份,以赵氏如今在民间的声望地位,前面的人都会主动让路。
    包子铺老板绝对会很热情的招呼,并且打死不要他的银子,还能把这事当作吹嘘的本钱,向邻居亲朋炫耀很久。
    身为被天下人敬为大齐战神的唐郡王,赵宁能够时刻铭记本份,但别的人未必都愿意守规矩。
    眼看就要轮到他了,三个袒胸露乳、纹着刺青的地痞,人五人六的呼啸而至,桀骜不驯的瞥了赵宁一眼,用目光警告赵宁自己不好惹后,便插在了他的前面。
    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赵宁发现自己的衣袖被扯了扯,回头一看,只见馋嘴馋得快要流哈喇子的红蔻,一脸认真的提醒:“他们在插队,这是不对的!”
    自从红蔻从晋阳护送黄远岱、周鞅来了燕平,赵宁就没少带她到处闲逛,刚刚也是红蔻隔着三条街嗅到了包子香,他们才过来排队购买美食。
    轩辕老头因为年岁已高、修为不存,不耐长途奔波,就在青竹山找了个地方清修,听说每日就是看看风景,种种花草。
    遇到登山游玩的好看老太婆,轩辕老头还会屁颠屁颠的凑过去,以土著的身份自荐当向导,一路给她们介绍各种胡编乱造的风景逸闻,常能赢得对方青睐。
    至于赢得青睐之后,轩辕老头会做什么,赵宁也是可以想象的——当然是带对方到自己清修的地方,让对方捐献些银子搭屋建院了。
    听到红蔻的话,赵宁点点头,示意自己明白该怎么做。
    从排队到现在,时间已经不短,红蔻早就吃完了手里的冰糖葫芦,伸长脖子对着蒸笼咽了好久的唾沫。连粘在嘴边的冰糖,都已经被她不自觉的舔干净。
    现在,有人蛮横的耽误了红蔻大小姐及时享受美食,自然需要被劝解。
    赵宁拍了拍前面那个身材雄壮,胸口纹着老虎头的地痞,在对方一脸凶气的回头时,一本正经的提醒:
    “插队是不道德的,你还年轻,要是没了道德坚守,人生的路会越走越窄。”
    地痞没想到会听到这么一番话,眼见赵宁神色郑重,竟然当着众人的面怔了怔,好似陷入了思考、顿悟人生的玄妙境界当中。
    “怎么跟我大哥说话呢?一点儿眼力劲都没有,知道我们是谁吗?插-你的队是给你面子,还敢唧唧歪歪,信不信我......”
    一个猴瘦的地痞立即上前,伸手就要推搡赵宁。
    他的手还没碰到赵宁的布衣青衫,脑袋就挨了重重一巴掌。
    猴瘦地痞眼前一黑,差些当场栽倒,好不容易稳住身形,一脸诧异的回头,委屈道:“大哥,你,你打我作甚?”
    “混账东西,没大没小,你娘没教过你与人和善?”
    雄壮地痞竟然义正言辞的教训了猴瘦地痞一通,而后在兄弟们更加不解、略显呆滞的目光中,朝赵宁抱拳施礼:
    “阁下一番话实乃至理名言,令某茅塞顿开,刚刚是某错了,在此给阁下赔个不是,还望阁下大人大量,不要与我等计较。”
    说着,见赵宁只是含笑点头,一副孺子可教的模样,并无发难之意,地痞大松一口气,称谢之后就拽着两个同伴匆忙离开。
    包子铺的老板与排队的食客,见到这副景象无不大感意外,只觉得今日的太阳是不是太烈了些,以至于那些地痞脑子被晒糊涂了?
    如若不然,附近有名的地痞头子,怎么会在被一个布衣青年当众教训后,还一脸悔悟、抱歉的赔礼?
    那个布衣青年看起来平平无奇......
    直到红蔻迫不及待的来到蒸笼前,伸出粉红的小手连说什么这个那个那个这个,每一样都来三大个之后,老板才勉强回过神来。
    转过街口进了小巷,雄壮地痞回望了一眼包子铺,远远看到赵宁跟红蔻离开,仍是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
    猴瘦地痞捂着还有些疼的脑袋,委屈不减地道:
    “大哥,那位布衣青年莫非是什么贵人?贵人也不会穿布衣啊!你是不是记恨我没有把堂妹介绍给你,故意找茬打我?”
    雄壮地痞气不打一处来,抬手就要再给同伴脑袋上一巴掌,以证明自己的清白,见对方畏畏缩缩的躲开,还一副泫然欲泣的鬼样子,只能恨恨罢手。
    “你差些把我害死了你知不知道?”
    雄壮地痞怒火难平,“穿布衣的就不能是贵人了?我要是说出对方的身份,保管吓得你三天睡不着觉!”
    猴瘦地痞撇撇嘴表示不信,他刚刚虽然言语不敬,但也没有真的做什么,就算是对方是朝堂大臣,还能把自己投进大牢不成?
    看对方的年纪,也不像是能做大臣的。
    猴瘦地痞执着的道:“大哥你就是惦记我家堂妹......”
    雄壮地痞没心思跟他掰扯这个,而是换了一副敬畏的语气,压低声音道:
    “还记得我跟你们说过,春日大祭的时候,我跟着在衙门当差的表哥去值岗观礼,有幸远远瞻仰过过咱们大齐战神的天颜吗?”
    “记得,咋了?”另一个地痞问。
    雄壮地痞深吸一口气,却怎么都抑制不住声音的轻微颤抖:“去包子铺的时候,我没仔细看,但刚刚回头面对面,看到那位布衣青年的样子......
    “我当时心跳都快没了,那就是咱们大齐的战神!”
    猴瘦地痞踩着刀尖一样猛地后跳开,白日撞鬼一样的道:“什么?!”
    另一个地痞目瞪口呆:“大哥你......你没看错?”
    “怎么会看错!”雄壮地痞无比确信,“我就算瞎了一只眼,还能把咱们大齐唯一的异姓王,拯救江山挽救社稷,国战期间战功第一的人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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