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孟升笑呵呵地说:“你能轻松几天了。”

    江朝戈抹了把脸,“真的还要把他召唤出来?他除了耍横和叫我‘废物’,也没别的用处了。”

    “是因为你没用,他才没有用处。”孟升扔给江朝戈一个馒头,“他没一旦被召唤出来,就不会像以前那样处于沉睡状态了,你要是隔得时间太久再召唤他,他会记仇。”

    “可我没有魂力啊。”江朝戈恶狠狠地咬了口馒头。

    孟升无奈道:“我再借你一次吧。”

    江朝戈皱起眉,“到了你那儿,我要马上开始修炼。”

    孟升点点头,“上路吧。”

    没了炙玄,他们赶路的速度更快了,不到两天时间,就来到了位于天棱大陆中部的胡安城。胡安城依傍内陆最大的运河——周渠运河,城市繁荣热闹,常年有各地商贩往来,是中部地区最富裕的城市之一。

    俩人进了城,江朝戈被胡安城繁华的街景震撼了,天鳌城的外门关和这里一比,简直不足为题,街上商铺鳞次栉比,人潮涌动,小商小贩随处可见,叫卖什么的都有。大街上就公然有魂兵使带着自己召唤出来的奇形怪状的魂兽乱转,而市民似乎都习以为常了。

    孟升指指眼前一个三层竹楼,“这是胡安城最大的魂兵器商铺,能买到很好的玄级魂兵器和魂防具。”

    “那天级魂兵器呢?”

    “天级魂兵器哪儿是花钱买的。一般来说,天级魂兵器分两种,一种是古人流传下来的,这种天级魂兵器多作为传家宝,代代相传,也许会因为某些原因流落民间,或者被贵族天价收购,反正普通人是别妄想得到的。还有一种,就是新制造的。天级魂兵器因为取材于千年以上的异兽,魂力极高,没有超强魂力和技术的魂器师,就算有异兽的原材料也不敢做,稍有不慎就会被吸干魂力而亡,所以,通常只有那些已经名声显赫的魂器师,才有机会接触到各种渠道送上来的千年异兽的尸体,有些魂器师,一辈子可能都没机会碰触千年异兽。天级魂兵器不是你有钱或者有魂力就能得到的,你还得有权,一般发现了一个天级魂兵器,都是先供皇族、大贵族挑选,如果魂识不契合,才会扩大范围寻找契合的魂兵使,一把天级魂兵器能收买一个城邦、一个民族,这一点都不夸张。所以你运气有多好,自己想想吧。”

    江朝戈顿时有些心潮澎湃,想着自己背上背的这把破刀价值连城,真是喜忧参半,这么看来,皇子殊是绝对不会放过他了。

    孟升看透了他的心思:“皇子殊本来就是所有皇子里魂力修为最高的,去年还得到了天级魂兵器,现在是如日中天,地位直逼太子,可惜啊,这小皇子就是性格太过傲气,不是帝王的料子。”

    “你怎么知道怎么多八卦?”

    孟升瞪了他一眼,“这里可是各地商贩往来的胡安城,全国的消息都能在这儿打听到。”

    俩人走着走着,走进了一个阴暗的巷子里,孟升停在了一间破旧的平房前,打开了木门上的锁。

    江朝戈深吸一口气,“就这还用上锁?”

    “没有五星酒店待遇,真不好意思了江老板。”孟升推开门,门板吱呀作响,好像随时会掉下来。

    江朝戈踏进院子,环视一周,想着寄人篱下,也没什么脾气了。

    孟升推开一间小屋的门,捂住鼻子扇了扇往脸上乱飞的灰尘,“你自己打扫一下,就住这儿吧。”

    江朝戈忍不住问道:“你说我这戒指和手表,能卖几个钱吗?”

    “你脑子进水了?”

    江朝戈耸耸肩,“我就开个玩笑。”

    孟升捶了捶背,“我得去睡一觉,你不要乱跑,一切等睡醒了再说。”

    江朝戈站在那间没比茅厕大多少的小屋前,发了一会儿呆,他一时脑袋塞住了,想不通自己是怎么从东平市的七百平带泳池大别墅沦落到这般田地的。

    他郁闷地从院子里的水井打了一桶水,拿上扫帚抹布,把那破屋子打扫了一遍,勉强有个挡风遮雨的地方,他也没得挑了。

    打扫完后,已是夜幕降临,他明明劳顿了一天,却没有困意。

    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后,他下了床,拆开层层布条,把炙玄刀拿了出来。

    刀还是那把刀,斑驳、破旧、毫无生气,但握在手里那种沉甸甸的质感,让人奇异地感到一丝心安。

    江朝戈拿着刀来到了院子里,双手持柄,蹲着稳健的马步,连做了几个劈砍的动作。

    他流浪街头几年后,被迫加入了当地一个组织,那组织的二号大哥,是个传统武术爱好者,尤其喜欢舞刀弄枪,水平远超业余级,他曾经跟着二号大哥学了三年的拳脚和刀剑,不过那时候主要以匕首为主,他匕首玩儿得可是得心应手,像这样的宽柄大刀,他并不熟练,但这不妨碍他调取少年时的记忆,回忆当时是如何用木刀练习劈、砍、挑、刺。

    他舞动着沉甸甸的炙玄刀,刀刃破空之音在宁静的月夜下透出一丝森冷的味道,江朝戈专注而沉静的双眸有着难以撼动地坚定,那份坚定超越了时空的局限,终将大放异彩。

    第 7 章

    孟升翻箱倒柜地找出了一本泛黄地旧书,扔到了江朝戈面前。

    江朝戈拿起来看了看,“这是什么?”

    “这是天鳌城最好的武院——通天武院的魂力修行初级功法。”

    “也就是……所谓的入门教材?”

    “差不多,相当于咱们娃娃的小学课本。”

    江朝戈嘴角有些抽搐,“小学……”

    “天棱大陆的孩子一生下来,就会找有魂力的人来鉴定是否具有魂识,如果有的话,五六岁的时候就可以送到离家最近的武院修炼魂力,学费不低,贫苦人家可以找贵族借钱,孩子长大之后要给贵族卖命几年。这片大陆上的武院遍地开花,最出名的有五所,分别是天鳌城的通天武院,以及四大家族控制的武院。这五所武院,就不是什么人都能进的了,要么是大家贵族的孩子,要么天分极高。这份初级功法是圣皇特许在大陆上流传的,供上不起武院的人自行修炼,用这套功法至少可以修炼到三级魂兵使的魂力。”

    “那再往后呢?”

    “再往后就要去寻求更高深的魂力修习功法,高级的功法都是不外传的。”

    江朝戈嘲弄地一笑,“就是说我现在的等级跟五六岁的小孩儿差不多。”

    孟升吐了口烟圈,“贵族家的孩子两三岁就开始修炼了,你还不如他们。”

    “我修炼到什么程度,能把炙玄召唤出来?”

    “要是奶娃娃的样子,你修炼一两个月就够了,我说过,召唤魂兽是最低等级的魂力操控,很多有魂识,但家世贫寒,天分又不高的人,靠着这功法修炼出一些魂力,倒卖东西、打打散工,就够全家吃喝了。”

    “那我就一两个月之后……”

    “不行。”孟升果断道:“我说过了,你不能得罪他。”

    江朝戈叹了口气,“孟老,我不想让你消耗修为,就为了召唤一个小兔崽子。”

    “你听我说。”孟升道:“有魂识的人,魂力修炼方向有三种,魂兵使、魂器师和魂导士,魂兵使是其中最多的,除了要有深厚的魂力,还需要强大的战斗力;魂器师则必须具备高深的学识,才能制造出好的魂器,而魂导士则是这个世界的医生,擅长辅助和治疗,魂导士只要不遭遇意外,寿命比普通人能长出一倍。魂兵使和魂器师的修炼方式是不冲突的,魂器师和魂导士的修炼方式也不冲突,但魂兵使和魂导士则是完全相反的两个方向,我开始一直往魂兵使的方向修炼,可是近几年,我放弃了,转而趋向魂导士,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我想活得久一点。”孟升叹道:“我发现自己不可能成为多么厉害的魂兵使,那么不如活得久一点,说不定有一天还能回家。正是因为我修炼了魂导士的功法,所以我才能过度一部分魂力给你,单纯的魂兵使和魂器师是做不到这点的,说不定冥冥之中,这一切都是注定好的,偏偏让我遇见你了,偏偏是你拿到了天级魂兵器,偏偏我能辅助你。小江,我把回家的希望寄托在你身上了,只是损耗一点修为,我认为值。”

    江朝戈不知还能说什么。他很想告诉孟升,别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他其实一点把握都没有,他可以对自己的死活负责,但不能负责别人的,但是他最终没说,也许是私心里,他极其需要孟升的帮助,也许是,他真的不忍心打击这个老人最大的念想。

    “来吧,我来教你这套功法。”

    孟升翻开功法,给江朝戈讲解了起来。

    江朝戈虽然没有练过正统的武术,但是也看得出来,这种气血走经脉循环的功法,跟古人的内功心法差不多,入门容易,难的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辛勤修炼。

    想到这个世界的人从孩童开始就修炼魂力,到了他这个年纪,最低也是三、四级的魂兵使了,而他却是从头开始,漫漫长路,他落后了二十年,空有一把好兵器,却无用武之地,连他自己都对未来感到惶恐,孟升居然敢把赌注压到他身上,也真是胆大。

    修炼了一下午,俩人都饥肠辘辘,打算去觅食。

    “小江,你会做饭吗?”

    “会,你家有什么?”

    “什么都没有。”孟升摸出钱袋掂了掂,“哎,上街看看能买点什么吧,正好也带你去见见世面。”

    俩人离开家,此时正是日落前夕,街上最热闹的时候,满街飘着饭菜的香味,酒楼里宾客满座,就连小吃摊子都座无虚席,可他们转了一圈,孟升最后只买了两把青菜,一小块儿肉,和两个馒头。

    江朝戈被他们的穷酸深深地伤害了。

    孟升一眼就看出他在想什么,“咱们现在只能吃这个,都是因为你。那两枚黑豹骨雕,是我从天鳌城的熟人手里高价收的,打算带回胡安城卖掉,够我吃半年的,现在全便宜皇子殊了,哎,皇子殊也看不上两只黑豹,真是浪费。”

    江朝戈道:“你就没想过别的方法赚钱?”

    孟升想了想,“等我魂导士的功法再修炼个一两年,就能行医了。”

    “咱们说说眼下。”

    孟升干脆地摇头,“没有,我可不想去给富农控制耕地的牛,太掉价了。”

    江朝戈拔高音量,“你都穷成这样了还嫌掉价?”

    孟升比他音量更高,“嫌我穷你自己赚钱去。”

    江朝戈深吸一口气,思考了一下要不要重操旧业,在街上顺个钱袋什么的,凭他这“飞龙探云手”,绝对是轻而易举的,可后来想了想,还是算了,就像孟老说的,太掉价了。

    他环顾四周,在角落里发现了一个卖珠花的小贩,存在感相当微弱,摊前乏人问津。他把菜往孟升手里一推,“你等等我。”他撸起袖子就过去了。

    小贩脸挺秀气,就是天生一副愁容,见江朝戈过来了,也只是阴沉地看了他一眼,低声说:“要点什么?”

    江朝戈道:“这些珠花多少钱?”

    “都是五个铜币一个。”

    “我帮你卖出去一个,你分我三成,怎么样?”

    小贩愣了愣,“啊?”

    江朝戈举起一个珠花,大声喊道:“大家快来看一看,从海外异国远道而来的珠花点翠,染料取自异域花朵,不但香氛迷人,还带有魔幻力量。”

    小贩使劲拽他衣袖,“大哥,我这是从城东早市买的……”

    江朝戈一下子把他推到了身后,低声道:“闭嘴。”

    他吆喝了两声,一对青年男女就走了过来,疑惑地拿起一个红色的珠花,“这是异国来的?我怎么好像以前见过啊。”

    江朝戈微微一笑,“姑娘,你也许见过相似的样式,但绝对没见过相似的材质,这朵花的染料,取自异国一种叫做并蹄莲的花,传说这种花是一对被家族拆散的爱侣殉情后,被鲜血滋养,花瓣火红艳丽,用这种染料染的珠花,一定要男子亲自给心爱的姑娘戴在头上,并蹄莲里凝聚的爱侣的意念,会让你们天长地久,永不分离。”他说着说着,已经把珠花塞进了青年的手里。

    青年拿着花愣了愣,姑娘眨巴着眼睛看着他,嘴里说着:“真的吗?”

    江朝戈笑而不语。

    青年尴尬道:“老板,这珠花多少钱?”

    “十五铜币一个。”

    青年有些犹豫,但最后还是乖乖掏了钱,姑娘欢天喜地地让他把花戴到了自己头上,还不住说着:“并蹄莲,并蹄莲,真好听。”

    把这对小情人送走后,小贩瞪大眼睛看着江朝戈,“大哥,你……”

    江朝戈没搭理他,用手拨弄着铜板,拿走五个,把剩下十个扔给了他,“把摊子收拾一下,红色的留一个,蓝色的留三个,白色的留五个,黄色的留十个。”

    小贩怔怔地点点头,赶紧收拾了起来。

    孟升也走了过来,用无法形容的眼神看着他。

    江朝戈继续叫卖起来,每过来一个顾客,他就根据对方的年龄、谈吐、衣着判断对方的性格和财力,然后把每个珠花都瞎编一个好听的故事,颜色越稀有的卖得越贵,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他卖出去了二十个珠花,赚了两百多个铜币。

    江朝戈摸了摸兜里的六十多个铜币,这足够吃顿好的了,他拍了拍小贩的肩膀,“小哥,卖东西不要愁眉苦脸的,要笑,见谁都往死里夸,男人好面子,把他捧高了,他不得不掏钱,穿得好的多收点,穿得差的少要点,一定别说你这是早市买的,你这就是海外异国来的,明白了吗?”

    小贩用力点头,看江朝戈的眼神都充满了崇拜。

    江朝戈拍拍他的肩膀,朝孟升走去,“走,咱今晚下馆子。”

    孟升朝他竖起大拇指,“你以前到底是干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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