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节

    杜奇摇头,曼曼已经是第六遍问了。虽然对话枯燥,但她每问一遍,他开心都不减。

    “我抹了药膏,现在那里凉丝丝的,一点都不疼。”

    “都是我的错,如果我早点跑开,你也不会被蜜蜂蛰成这样了。”

    哎,杜奇不知道他该不该承认:这些都是在树上蛰的,趴在草丛中时,他捂得很严实,压根就没多一个包。

    “下树前已经这样,这不关你的事。”

    王曼可不信,阿奇向来报喜不报忧。偶尔跟他通电话,明明能听出他声音疲惫又低落,但他还是从不说自己的烦恼。电话里说到最后,他甚至会打起精神笑几声。

    伸手她摸摸脸上那几只疙瘩,突起处很硬,仔细看去中间还有个小孔,是蜂针留下的痕迹。

    “你就放心住我家,等会我做蜂蜜蛋糕给你吃。吃点甜的,就不会那么疼。”

    蜂蜜蛋糕?

    他不爱吃甜,不过是曼曼亲手做的,味道肯定会很好。

    “行。”

    越野车下坡驶出山林,行走在平坦宽阔的柏油路上。走到一半,摩托车再次出现在马路中央。见到他们这台车,摩托车挪了挪。不是往边上,而是停在中间,彻底阻截这段公路。

    “是李晶晶。”

    王曼惊讶,她是数小强的吗?昨天上午和下午都出那么大事,她晚上有精力去自家找茬,大清早又精神满分地来这边截道。

    杜奇听下车,并未熄火:“曼曼你先呆在车里,我下去看看。”

    “行。”

    王曼还真怕她来个汽油炸弹,或者迎面扔一瓶硫酸什么的。归根结底,她心底还是有点怕这个前世抢了她男朋友,夺光她钱财,又撞死她的疯子。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李晶晶从来都是个疯子。而她从来都是正常人,所以面对李晶晶,她永远得小心翼翼。

    杜奇走上前,若无其事地问道:“晶晶,你怎么在这?”

    “杜奇?”

    李晶晶本来兴奋,但想到什么,她开始怒不可遏:“你跟王曼是一伙的,是不是?昨晚杜叔叔打电话来,说她一直跟你们在一起。”

    早上杜奇早就跟父亲对过口供,现在他对答如流。

    “昨天下午曼曼帮我搞蘑菇酱,后面你也见到她,她的确一直跟我在一块。”

    “我不信,你们都在害我。”

    松开杜奇伸过来的手,李晶晶走到车边,拉开门吼道:“王曼,把我害成这样你满意了?”

    怎么回事?王曼本能地感觉,李晶晶如此悲愤,不是因为她脸上那道划痕。

    不等她猜测,李晶晶机关枪似的扫射出来:“马娇娇要离婚,都是你还有虞虹害得。”

    离婚?

    王曼一头雾水:“她离婚,跟我有什么关系?”

    “你还在这装无辜,王曼你恶心不恶心。明明比谁心眼都多,天天腆着一张脸装天真。你同学带来印刷厂副厂长,她以势压人,马娇娇不得不离婚。”

    这都哪跟哪,王曼无辜道:“我就是想的比较全面,难道太聪明也是一种错?”

    “不是。”

    杜奇及时地补刀,狐疑地问道李晶晶:“马阿姨要离婚?”

    “是啊,她不仅要离婚,还……”

    李晶晶连忙捂住嘴,昨晚回去后马娇娇就提了离婚。她不仅要离婚,还要李家剩余一半的家产。她直接放话,如果不给她满意的数字,她就直接检举李家藏着的所有东西。

    四年前出事后,大伯和大伯母就去了外省工作,家里全靠马娇娇撑着。她要是走了,剩下她和奶奶可怎么活?

    都是王曼害得,本来马娇娇不会走。

    “李晶晶,你妈要离婚,这事与我无关。”

    王曼压根不想多做解释,拽着杜奇上车,她甩上车门:“阿奇,我们走吧。”

    杜奇原本还有些可怜她,由奢入俭难,最难克服的不是生活条件改变,而是心理落差。但昨晚王曼刚怀疑因为两人走太近,李晶晶菜开车撞人报复。

    如今她又在这胡乱攀咬,他实在不耐烦。发动汽车,他压在路边草丛中,绕过摩托车扬长而去,只留一管汽车尾气。

    ☆、第110章 -87

    “哎。”

    王曼透过后视镜看向李晶晶,她无助地倚在摩托车边,隐约可见脸上的疤痕。

    杜奇拍拍她的肩,曼曼的心情他能理解。既恼恨李晶晶的胡搅蛮缠、阴狠毒辣,又可怜她即将面对的灰暗未来。

    人的情绪大抵如此,很少有绝对纯粹的爱和恨,一般情况下,爱恨交织才是常态。

    对有些人有些事,怜悯压过憎恶,他们也就会帮忙。但到李晶晶这,则是刚好反过来。她所做的一切,很难让人起足够的同情之心。

    “这几年李经和李纬很看不惯她,在家里也一致针对她。”

    王曼知道李家倒台的始末,李晶晶日子肯定舒服不到哪去。她最幸运的就是有个好奶奶,不然境遇比前世在苏家当小女佣的她好不了多少。

    “她是挺可怜,可这一切与我无关。”

    杜奇点头:“与你无关,也与我无关。”

    越野车拐弯,王曼收回瞅向后视镜的目光。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她跟李晶晶之间的仇恨是杀与被杀,这事她永远都不会原谅。

    刚重生时她的确意难平,可四年过来,她日子越过越顺,心里也没那么多苦大仇深。

    以践踏别人的方式活得的快乐不会安心而踏实,哪怕她报复的李晶晶是那么的可憎和不堪,但任何一种恶行都不能成为另一种恶行的借口。

    这次她叫吴宇找人打李晶晶一顿,当时觉得挺高兴,但一时爽后是无穷无尽地麻烦。仔细想想,她这么做跟李晶晶有什么差别。

    “阿奇,能不能倒回去?”

    “怎么了?”

    “李晶晶虽然不是我亲手打伤,但也与我脱不了干系,我想做点什么补偿下。”

    杜奇错愕,而后便是欣赏。这才是他最熟悉的那个曼曼,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不论受过多少苦难和不公,她始终保持着对这个世界的善意,始终能调整回平常心。

    减速拐弯向后开,退回去时李晶晶正跨上摩托车准备发动。

    王曼下车,从挎包里拿出马娇娇送来充当医药费那只镯子:“虞阿姨说,你奶奶很喜欢这只镯子,还给你。”

    “给我?”

    李晶晶接过来,语气中满是怀疑,太阳从西边出来,她再傻也知道王曼讨厌她。

    “恩,至于你家其他事,我爱莫能助。”

    王曼微微欠身,转身上车,合上车门她感觉浑身一松。不是她不想道歉,她明白,如果此刻道歉只会引来更多矛盾。

    她只求心安,并不想跟李晶晶冰释前嫌。

    杜奇跟上来,扭转车钥匙:“还有什么想跟她说的?”

    “没有。”

    这两天她一直跟李晶晶折腾,先是差点被她撞死,再是虞阿姨腿烧伤追究赔偿,然后她找人打李晶晶,到李家上门找茬被压制,再到现在她做出补偿。

    一整个来回下来,她只觉得累。到这一刻她才真切地体会到,复仇之人,在报复仇家的同时,也是囚禁了自己的心。而面对仇恨最好的办法,就是努力经营好自己的人生。这世界上凄惨的人多了去,别人的凄惨与她的幸福并没有直接关系。

    “阿奇,这两天我让杜叔叔笑话了。”

    杜奇摇头,自己父亲自己了解。他爸虽然已经将近四十,但常年呆在部队里,他没有机关上那些人的弯弯绕,有些想法甚至比他还幼稚。

    他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父亲是真觉得曼曼不过分。找一群孩子揍李晶晶一顿,虽然乍听起来觉得过激,但如果前提是差点被杀,那一切都很好理解。

    “他不会这么想,曼曼,前面那个蹬三轮车的是不是你二叔。”

    瞪着三轮车的正是王继全,每天早上他都得往城里送蘑菇酱和辣椒酱,这次正好让两人赶上。几坛子酱搬上车,王继全颇为为难的开口:

    “曼曼,你爷爷病了,抽空让你爸回来一趟。”

    “病了?”

    别人生病是大事,但王丰收多少年的药罐子。要认真说起来,每天他都在生病。虽然父亲对他灰心,但为人子的本分一点都不少。几年来爷爷的医药费,父亲都自觉承担三分之一。当然他也只承担这三分之一,想再像过去那样贪得无厌?直接上擀面杖乱棍揍出去。

    “昨晚他哮喘发作,又从炕上摔下来。”

    这可够严重,王曼也严肃起来:“送医院了没?爷爷哮喘怎么会发作?”

    王继全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你小舅舅来过。”

    苏明菊!

    王曼是真讨厌上了这个人,他自私自利又想精分着装大方,她只觉得恶心并不会管。但他凭什么把这事宣扬的人尽皆知,惟恐天下不乱?

    “我会告诉我爸,二叔,你也让二婶跟秀珍阿姨说一声。”

    她二婶赵秀芳的亲姐姐赵秀珍嫁给了苏明竹,这会由她做传声筒再好不过。

    王继全应下,踩着三轮车往村里赶。同一条公路中间,李晶晶握着那只玉镯,终于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她脸色一变再变。

    向来是她打人,强行压下去,再给个仨瓜俩早的做补偿。没想到现在,竟然有人这么对她!不就一只破镯子,谁稀罕!

    极怒之下,她用力将镯子摔地上。刚摔下去她一阵心惊,这可是奶奶很喜欢的首饰,千万不要摔坏。

    镯子接触柏油路面,碎裂成五六瓣,路面上还有些渣滓。碎成这程度,就是找古玩专家也修不起来。

    “都怪王曼,谁叫她给了我镯子,还惹我生气。”

    这样想着李晶晶心里舒服些,她将镯子碎屑收起来,藏在衣兜里。骑上摩托车,她往家里赶去。无论如何,马娇娇都不能离开这个家。她还是未成年人,马娇娇得抚养她,这是她无法推卸的义务。

    越野车一路开到四合院前,王继周本来对杜奇住在这有些疙瘩。但当他听完这,满头包的来历后,罕见地批评起了闺女。

    “蜂巢那么高,万一阿奇跌下来摔着怎么办?曼曼,你有没有跟人家道歉?”

    王曼低下头:“我道过歉了,爸,这蜂巢是给虞阿姨弄的。去年冬天特别冷,春天她又花粉过敏,鼻炎更严重。山里许多花草都可以入药,我就想给她找来。”

    杜奇也打着圆场:“王叔叔,你不用担心我,我训练过攀爬,不会有危险。”

    “阿奇你就安心地住在这,想吃什么、缺什么直接对我说就行。”

    杜奇痛快地应下,开始跟着一块搬坛子。十九岁的大小伙子,常年锻炼,寒暑假还接受军事训练,他的力气比一般人大不少,搬起来比王继周速度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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