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节

    沈陆嘉没料到居然会问这个问题,赶紧点头。

    然而大妈却没有立刻问伍媚,而是扬声喊到道:“那个,小孙,是不是自愿结婚用英语怎么说?”

    “我也是自愿的。”伍媚好笑地答道。

    “你会说中文啊,那就好。”大妈又从桌上拿起两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递给二人,“呶,在这儿签字。”

    签完字登记员又支使二人去拍照。

    照相室布置简陋,只在一块大红的背景幕布前面放了两张椅子。摄影师是个平头大叔,见到他们两个,豪放地指挥两个人坐在椅子上。

    “靠近一点,你们两个靠近一点,女的可以把头靠在你老公肩上。女人嘛,就是要柔弱一点。”

    伍媚在心底默默给摄影师大叔送了一头羊驼。但还是乖乖地往沈陆嘉那边靠了靠。

    “对。保持住。”

    “微笑。在心里念茄子,当然念田七也行。”

    沈陆嘉本来还有点紧张,因为父亲沈叙的缘故,他从心底厌恶摄影照相,连带面对着摄影器材都会控制不住地表情僵硬。所以他素来不喜欢拍照,此刻不得不拍,又生怕照出来的自己不好看,然而摄影师插科打诨这么一闹,神经顿时放松了不少。

    两个人十指交握,脸颊轻轻靠在一起,沈陆嘉可以嗅到独属于她的香气,嘴角不由自主地上扬,伍媚瞥见他嘴角的笑涡,愈发笑得甜蜜。

    拿照片的时候摄影师神态骄傲:“瞅瞅,看我把你们俩拍的多好看。”

    伍媚眉梢一扬:“那是我们自个儿长得好。”

    大叔眼睛一瞪,沈陆嘉早已经从伍媚的手袋里抓出一把糖果,塞进他手心里,“辛苦了。”然后拉着伍媚重去了大厅。

    登记员大妈早已经将两本红彤彤的结婚证准备好了,接过照片,利索地分别粘贴到结婚证上,又叫二人核实了姓名、出生日期之后在“当事人领证签名”后面签个字,然后啪地一声盖上印戳。

    伍媚负责接过两本结婚证和提交的证件,沈陆嘉又开始天女散花一般地撒巧克力和糖果。

    因为办理结婚和离婚都在一个大厅里,结果大概是因为他们这一对长相出众,连负责办理离婚的几个女工作人员都赶过来凑热闹。沈陆嘉见状,微微觉得不吉利,索性将糖果交给帮他们办结婚证的大妈,打了个招呼便牵着伍媚离开了。

    几个手头上没事的年轻女人瞧着二人的背影,一面剥巧克力外面包裹的箔纸,一面闲话起来。

    “这一对真是金童玉女,郎才女貌。”

    “而且很有钱,我先前刚好看见他们两个从车上下来,人家是开迈巴赫来的。”

    “我看那个男人怎么有点眼熟。”其中年纪最小的那个拉开抽屉,开始翻一堆花花绿绿的报纸杂志。

    “沈陆嘉,是晟时的沈陆嘉。我找到了,《郎色》有一期做过他的专访。”几个女人立刻一块儿将脑袋凑过去看杂志。

    “常大姐,刚才那男的是不是叫沈陆嘉?对了,他老婆叫什么?”

    被唤作常大姐的正是帮他们二人办结婚证的那位,她依旧不慌不忙地做着自己的事,嘴上淡淡应道:“叫什么也轮不到你们了,人家都结婚了。”

    伍媚和沈陆嘉坐进车里,沈陆嘉并没有急着发动迈巴赫,而是又一次拿出结婚证,打开来,反反复复地看着。眉间眼底都是喜气。

    伍媚用手肘捅了捅他:“你要不要放大了装进镜框挂在你办公室里?”

    沈陆嘉笑着指指照片上的她,“老婆,你真漂亮。我要把这张照片放进我的皮夹里去。”

    “傻样。”伍媚别过头,嘴角的笑纹却泄露她心情正好。

    “老婆,我今天特别高兴,从来都没这么高兴过。”

    “老婆,待会儿我们去哪里?”

    他每句话都以“老婆”打头,伍媚有些受不了,她伸手要捂沈陆嘉的嘴,“沈陆嘉,开车吧你。”

    沈陆嘉隔开她的手,眉毛微微一蹙,开始指责她:“你答应我们领证后改口的。”

    伍媚不大好意思喊出那个词儿,顾左右而言他,“你知道吗,在唐代,老公是对龟/公的称呼。”

    “现在不是唐代。”沈陆嘉神情有些受伤。

    伍媚最拿他这种无声的反抗没辙,嫁都嫁了,反正在车里,就他们两个人,豁出去了,伍媚努力给自己做心理建设。

    “开车回家吧,我饿了,老公。”

    最后两个字她发音有些轻忽,连眼睛也垂下来,显然是不好意思。沈陆嘉瞧着她微羞的模样,心潮澎湃。他一手垫在伍媚的脑后,一手轻握住她的下巴,唇便压了下去。

    “老婆,我真的好爱你。”

    “唔,我也爱你。”

    两个人正在互诉衷肠,伍媚放在包里的手机却欢乐地响起来。

    伍媚伸手想去摸手机,沈陆嘉却捉住她的手,用动作示意她专心一点。手机继续响了一阵,终于安静了。

    吻得气喘吁吁的两人好容易分开,伍媚大口吸了几口气,这才去翻手袋。

    电话居然是盛桓宣打来的。

    她回拨过去,盛桓宣很快接起。

    “盛导,找我有何贵干呐?”

    电话那头的盛桓宣微微笑了一下:“《舞!舞!舞!》已经杀青了,再过几个月首映,想先请你这位专业人士评鉴一下。”

    “我可算不得专业人士,当然提前一睹为快自然是求之不得。”

    “那晚上七点,在你们鼎言顶楼的小放映厅,我还会带几个朋友过去。”

    “行,那我也带个朋友过去不要紧吧。”

    “当然可以,晚上见。”

    “晚上见。”伍媚才挂了电话,正在开车的沈陆嘉便说道:“是那个拍电影的盛桓宣?”

    “嗯,约了晚上七点去鼎言顶楼的小放映室看《舞!舞!舞!》,我说你跟我一块儿去,你会去的吧?”

    “你刚才电话里说的是带一个朋友。”沈陆嘉抠起了字眼。

    伍媚觉得有些好笑:“那我怎么说?我说‘盛导,晚上我带个老公过去’吗?难道除了你,我还有几个老公不成?”

    沈陆嘉被她的伶牙俐齿噎了一下,他闷闷地纠正道:“你可以说我晚上带我老公过去。”

    “好好好,晚上我一定隆重介绍我身旁这位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男士是我丈夫。”伍媚真心觉得沈陆嘉该属狼狗的,因为他从不放弃每一个表示所有权的机会。

    “那晚上过去,要不要买点爆米花?”正在开车的沈陆嘉忽然冒出一句。

    “买爆米花?”伍媚骇笑:“盛桓宣那种眼高于顶的人,要是可以,他一定会要求立法规定看电影时不允许吃爆米花,你居然想在看他的片子且他本人在场的时候吃爆米花,你是想把他活活气死吗?”

    她言语中对盛桓宣的熟稔让沈陆嘉有些吃味:“我只是听说女生看电影时都喜欢吃爆米花。”

    伍媚敏锐地捕捉到了他那句话里的关键词——“听说”,她忍不住瞪大了眼睛问道:“难道你没有到电影院里看过电影?”

    她的语气让沈陆嘉有些不好意思起来:“除了上小学时班里组织去电影院看什么《妈妈再爱我一次》、《三毛从军记》,我好像真的没有自己去影院看过电影,在电脑上也没怎么看过,因为看完一部电影平均就要花两个小时,太费时间了。如果我没记错,成年后好像只看过《黑客帝国》,也是因为当时正在研究矩阵数学,所以才看了。”

    伍媚觉得有雷在头顶上轰隆作响,这位刚晋级为她丈夫的仁兄明着看是典型的高干文男主,怎么生活却像山顶洞人一样单调枯燥,伍媚此时才明白为什么沈陆嘉称作working machine了。

    不过她还不死心,“泰坦尼克号你也没看过?”这可是连菜场卖菜的大妈都能津津乐道几句“肉丝和夹克在那个大船头抱在一起吹海风的镜头真是让我想起了年轻时坐在我家老头崭新的二八凤凰自行车后面,风儿吹吹的感觉……”

    沈陆嘉摇头:“没有,不过帮香江船王做私募时,他和我聊船舶时提到过泰坦尼克号,我大概知道电影讲的是什么。”

    伍媚沉默了。

    沈陆嘉却以为她嫌他没有情调,将车开到路边停了下来,一把握住她的手,有些着急地说道:“你喜欢看电影的话我可以陪你看的,以后每一部电影上映我们都去看,好不好?”

    少女们第一次坠入爱河时,总喜欢用所谓的浪漫和情调把明确的幸福肢解成一堆碎片,伍媚早已经度过了愚蠢的少女时代,所以她绝对不会因为自己的爱人无法和自己谈论文艺片里诸如“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城市,城市中有那么多的酒馆,而她却偏偏走进了我的”这样的金句而悲伤地断定自己找了一个毫无情趣的木头,日后一定会鸡同鸭讲过不到一块儿去。相反的,她反而觉得像沈陆嘉这样一板一眼的人能走自己繁忙的日程抽出时间陪伴她是多么可贵。这世界上的总裁真的不是都像电视、小说里描绘的那样闲,可以因为女主人公在路上崴了脚而随便丢下满会议室的股东再飞车赶去救美。

    “你不用这样迁就我,其实我也不是很喜欢看电影,何况现在的烂片是越来越多了。”伍媚笑眯眯地伸手捏了捏沈陆嘉的脸。真是嫉妒啊,从来不保养,皮肤还这么好。

    “我是怕你嫌我闷。别人都说夫妻要有共同的爱好才能保持婚姻的持久。”沈陆嘉没好意思告诉伍媚他在英国念书时几个投契的朋友都打赌他一定娶不到老婆,因为据他们说和他在一起就像和一个会吐钱的超级计算机在一起一般的感觉,虽然会吐钱很棒,但是日日对着计算机,连计算机博士都会想吐的,更不要说女人了。

    “陆嘉,你是对我没信心还是对自己没信心?我们认识的时间虽然不算长,但是嫁给你,我并不是脑子发热一时冲动,你是怎么样的人,我再清楚不过,我爱的就是眼前的你,所以做你自己,不需要刻意来迎合我,我没有那么幼稚和自私。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伍媚也收起原先的散漫,改为正襟危坐。

    沈陆嘉苦笑了一下:“我有些怕,你太好,我总担心你以后会发现我这个人,除了会赚钱之外,乏善可陈。”

    伍媚忽然觉得胸腔里像飞进了一群黄蜂,嗡嗡做声,她有些涩然地反手一指自己:“我太好?”

    沈陆嘉凝望着她,认真地点点头。恋爱中的男女,无论再怎么优秀,都会陷入深深的自我怀疑,失去信心。伍媚伸出两条胳膊,抱住他的脖子,将脸埋在他的胸口,低声道:“沈陆嘉,你明不明白,对我这样的人来说,太好的是你,真正怕的人是我,我做不来贤妻良母,你母亲她也不喜欢我,怕的人是我。”

    沈陆嘉有些后悔自己挑起的话题,“不,你很好,真的,我爱你,老婆。”

    伍媚才想回应他的炽热表白,却有一位中年交警小跑过来,戴着白手套的右手在车窗上大力敲着。沈陆嘉赶紧降下车窗:“同志,什么事?”

    交警沉着脸一指不远处“禁止停车”的标志:“这里不允许停车。”话音刚落又瞥见沈陆嘉衬衣上淡淡的口红印子,一张脸愈发拉长了:“大白天的,你们也注意一点。”说完便利落地将一张罚单递到沈陆嘉手上。

    沈陆嘉不明所以,只是老老实实地掏了二百块。

    等到警察走了,伍媚才留意到了她刚才趴在沈陆嘉胸口印上去的口红痕迹,不由靠在椅背上撇撇嘴,“那个交警想到哪里去了。有几个正经人会爱玩车/震啊,还是大白天。”

    沈陆嘉却有些窘地发动了汽车,其实他一直想试试在车里和她做是什么滋味……

    傍晚时分,沈陆嘉和伍媚如约一块儿去了鼎言的小放映厅。盛桓宣已经到了,和他一道的还有四男两女。

    盛桓宣看到伍媚臂弯被一个英俊高大的男人揽住,又看见她手上夺目的钻戒,了然地一笑:“恭喜。”

    伍媚转脸看了一眼沈陆嘉,眼波微动:“多谢盛导,这是我丈夫,沈陆嘉。”

    盛桓宣又给他们引荐了自己的几个朋友,然而介绍到其中一位年轻的女士时,却听见那女人盛气凌人的声音:“不要介绍了,我认识她。”她语气中的敌意非常明显,和她一块儿的男人似乎有些尴尬,一面去扯她的胳膊,一面低声喊“珍妮、珍妮你要做什么?”

    伍媚定睛细看对面女人的眉眼,这才认出来:“原来是乔珍妮小姐。”

    乔珍妮甩脱男伴的胳膊:“我看见报纸上阮咸和你解除婚约的公告了,哼哼,你还真是好本事,阮咸才将你甩了,你又火速勾搭上一个,我偏要揭了你的画皮!”说完便急不可耐地看住沈陆嘉,告状似地说道:“沈先生是吧,我叫乔珍妮,是你身边这位女人曾经玩弄伤害过的男士的妹妹,我哥哥叫做乔彼德,他当年可没在伍媚身上少花钱,结果却被伍媚弄折了一条腿,差点变成残疾人。要不是阮咸横□□来,伍媚,你以为你能逍遥快活到今天?”

    伍媚脸色有些轻微的发白,她再不能像从前一样肆无忌惮地挖苦还击回去,她更不能当着这么些人的面说出乔彼德妄图对她做什么,因为她不再是那个孑然一身的伍媚,她是沈陆嘉的妻子,她不能折损了他的体面。

    沈陆嘉可以感觉到身边人微微颤抖的左手,他的心尖像被人用针扎了一下。被他疼爱得像眼睛珠子一样的女人,是因为他在场,才被逼着束手束脚的吧。若不是那个乔什么玩意儿,她也不会成了阮咸名义上的未婚妻。但即使心中迁怒上了乔家,但沈陆嘉依旧面色如常,他甚至彬彬有礼地朝乔珍妮笑了一下:“乔小姐,我的妻子是怎么样的人我很清楚,不需要您来帮助我看清楚任何真相。而且我认为,一个人格独立、智力健全的男人是不可能被女士玩弄的,对于令兄的遭遇,我表示遗憾。至于阮咸和我妻子的退婚这件事,我有些惭愧地告诉您,为了得到她。”说到这里他转脸温柔地看了看伍媚,眼底的柔情几乎泼之欲出:“我不得不违背自己一贯的原则,小小地威胁了一下阮先生,他这才答应解除那个权宜之计的婚约。当然,如果您不相信,我现在就可以拨个电话让您亲自向阮先生求证一下。”

    便是借乔珍妮十个胆子,她也不敢向阮咸求证什么,何况这个男人说的这番话根本就是威胁,乔家雌伏于阮家是不争的事实,可是这个男人却能威胁阮咸,言下之意就是乔家他根本不放在眼里。

    “伍媚是我邀请过来的好朋友,我不想她不高兴,这位小姐你请回吧。”盛桓宣也下了逐客令。其实这位乔小姐他并不认识,是好友李子游带过来的女伴。李子游朝诸人拱了拱手,抱歉道:“桓宣,对不住了,我先带她离开。”

    乔珍妮再心有不忿,也只能恨恨地剜一眼伍媚,一跺脚怒气冲冲地走了。

    “盛导,今晚实在抱歉。”对于盛桓宣刚才的维护,她不得不打个招呼。

    “该说不好意思的是我。那位乔小姐是我的朋友带来的女伴,你知道的,不是每个男人找女人的眼光都像沈先生这般靠谱。”盛桓宣见放映厅里气氛有些低落,便说了句俏皮话。其余几个都是艺术圈的,个性孤僻,彼此间萍水相逢,自然不会热络不到哪里去,随意说了几句场面话便选位置坐好了。

    伍媚忽然觉得根本没有兴致去看这个片子了,几乎想立刻打招呼走人,沈陆嘉却握住她的手,深深地望她一眼,温柔却坚定地将她牵着走向后排的位置。

    盛桓宣也朝助理比了个手势,放映厅很快一片幽暗。

    随着屏幕亮起来,一个心形的八音盒出现在镜头里,白裙的塑料女人偶在音乐盒里不知疲倦地旋转着。镜头被慢慢推远,一群女孩穿着芭蕾舞裙在辛苦地练舞,女主人公曾欢沁也在其中,她并不出色,经常跟不上同伴的节奏,总是受到舞蹈老师的严厉的眼神警示。

    电影开头就很抓人。伍媚看过剧本,所以剧情对她来说已经谈不上吸引力,可是即便如此,盛桓宣高超的光影表现功力还是让每一个镜头都充满着东方式的优美和谐,叫人移不开眼睛。

    欢沁十六岁时的生日礼物是一双漂亮的粉色芭蕾舞鞋,穿上这双鞋的那一刻,一切都改变了。她轻盈得像是天上的云朵,过去再难的动作都变得轻松而简单。老师再也不劝她放弃跳舞,反而认定她是难得一见的天才,只是顿悟得晚了一些。其实也不晚,十八岁的欢沁轻松闯入国际芭蕾舞比赛,即将一举成名。

    可是决赛前夕,她的舞鞋却不见了。她发疯似地寻找自己的舞鞋,终于在一个傍晚发现自己的舞鞋正被一个坐轮椅的女人试图毁掉。欢沁去夺那双鞋,不想晏修明扮演的女人却告诉她自己正是这双鞋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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