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

    伍媚怒了:“吃人不吐骨头的资本家!”和沈陆嘉这种正人君子厮混得太久,她的脸皮明显有变薄的趋势,“白给你吃这么多豆腐了”这句恁是没好意思说出口。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该扣的一定要扣。”沈陆嘉瞅着伍媚气鼓鼓的样子,有些想笑,又悠悠道:“但是这钱我可以私人补给你。”

    听到这话,伍媚立马眉开眼笑,狗腿道:“哎,沈陆嘉你真是个大好人。”

    “我不是资本家了?”沈陆嘉好笑地反问。

    “你是世界上最好的资本家。”伍媚一点都不脸红。

    沈陆嘉再次失笑。伍媚却弯腰在他脸颊上香了一口,然后高高兴兴地走了。沈陆嘉苦笑着摇摇头,真是一点消防意识都没有,只知道点火,不晓得灭火。

    岑彦再送报表进来时,发现原本被副热带低气压控制的沈总已经奇迹地变成晴空万里,对伍媚的崇拜立时又上了一个台阶,伍总监真是好手段啊好手段。他已经可以预见沈总日后一定会成为一个幸福的老婆奴。

    “沈总,你要我整理的法国nguyen集团的财务报表我已经整理好了。nguyen集团今年1到6月份实现全球销售166.76亿欧元,同比增长9.1%,旗下的高端服装、饰品、餐具、化妆品和珠宝等奢侈品分别达到28.92亿欧元、10.24亿欧元……”岑彦正在汇报,却发现沈陆嘉忽然对他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接通了手机。

    电话是市检察院的江岳检察长打过来,他是沈国锋以前的下属,很受老爷子信赖。江岳的儿子江洋和沈陆嘉也是好友。

    “陆嘉,你二婶不是在市四人医吗?院里面收到举报,四人医前一阵子引进的一种新型心脏起搏器,收了设备商一百多万的回购,现在四人医从院长到书记,包括你婶子这个办公室主任都被控制住了。这事已经通了天,盖子是肯定捂不住了,你千万别让老爷子知道,我怕他心脏受不住。”电话里江岳语气很急。

    “江伯伯,我知道了。这事还请您多费心,我现在就去找我二叔问情况。”

    挂了电话的沈陆嘉脸色相当难看,“财报先放在你那儿,我有急事要处理,有事情电话联系。”说完便抓起车钥匙疾步离去。

    路上他不停地给沈述打电话,不是正忙就是无法接通,沈陆嘉急地眼底都要充血。几乎是不要命地狂踩油门,他一定要赶在沈述前面到医院。

    军区总医院住院楼的电梯前,沈陆嘉终于截住了丧家犬一般张偟的沈述。

    “二叔!”

    沈述嘴唇哆嗦着,常年被香烟熏得发黄的手指握住沈陆嘉的手臂,“陆嘉,你婶子她,出大事了。”

    “二叔,我刚刚也听到消息了,你给我交个底,那笔款子,二婶从里面得了多少?”

    沈述颤巍巍竖起一根食指,“十万。”

    沈陆嘉闭了闭眼睛,按照这个数目,起码都要被判个九到十年。但是眼下他必须稳住沈述。

    “二叔,我会尽量想办法,这事交给我,别告诉爷爷。他老人家再也经受不住任何刺激了。”

    沈述想着自己这些年收的好处,五百多万大半都是由侄子帮着还了回去,自己除了受了点惊吓,半点事没有,当下也就略微放了心。叔侄两个人便一齐进了电梯。

    病房里,沈国锋戴着老花镜在看《参考消息》,见到沈述衬衫袖口一边系着扣子,一边松散着,掖进裤腰的下摆也是一边高一边低,不悦地哼了一声,“你媳妇呢?也不帮你拾掇拾掇。”

    “这些天他们四人医忙着评三甲医院,玉霞她忙。”沈述咽了口唾沫,小意的说道。

    沈陆嘉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上前帮沈国锋把腰眼后面又垫了一个枕头,一面悲哀地想着,他们这些大家族,无论外界怎么风云变幻,总归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最怕的就是内部分化,自家人杀死自家人。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我更新的慢而弃文的那位姑娘,抱歉了。(不过估计她也看不到这番话了)

    一些姑娘知道我前几天耳朵里长了个疖子,昨天本想更新,但是耳朵里疖子破了,开始流脓,不敢一直坐着,怕流进耳孔内部,今天结痂这才早起码字。这些话我本来不想说,想弃文就弃吧,付了钱,也没打负分,确实已经很对得起作者了。只是我实在不觉得我这周没有隔日更就人品有问题了。我的耳朵出问题,我没去医院,所以也拿不出病例什么的扫描来证明自己没撒谎。当然即使有病例,我也不会拿出来,我当追文的读者是朋友,而不是债主。

    我也恨不得一夜之间写完几十万字,大家你好我好各个好,但是这不现实,我也是个人,也会生病,也要休息,我不是职业码字工,所以这周更新少了。很多姑娘都给予了我最大的善意和宽容,我很感谢。周日下午我会继续码字,争取在今晚或者明天再更新一章。

    ☆、38死者的葬仪(1)

    墨菲定律用只有其中一面涂有果酱的面包掉在地上,大多数时都是有果酱的那一面先着地来佐证定律的内容——事情如果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当年还读初三的沈陆嘉还写过一篇小论文来解释为什么涂有果酱的一面会先着地,从而来驳斥墨菲定律所使用的这个证据是经不住推敲的。

    不过十几年后,墨菲定律用一种极端的方式向沈陆嘉来证明了自己。

    四人医前一阵子搞过一个轰轰烈烈的“暖心”活动,是为罹患心律失常的贫困老人免费安装心脏起搏器,而这项活动所使用的起搏器就是那一批未拿到完整批号的新型起搏器。其中有一位老人在手术一个月不到便出现了起搏器导线绝缘破坏,因为阻抗降低而使得起搏无效,被送进医院抢救后死亡。家属现在揪住起搏器有问题不放,要四人医给个说法。

    又有热血记者以“穷人的命难道不是命”来抨击当今医疗卫生系统内出现的拿穷人的生命做秀的情况,社会舆论一时间完全倒向苦主。蔺川市分管医疗卫生的副市长也大为光火,要求一查到底。两套班子本来就是市委管人事,政府管经济,再加上这么一闹,苏君俨也不好多加置喙。

    而沈国锋在被勤务兵推着在草坪散步时偏偏听见了护士们的议论,再联想起儿媳蒋玉霞几日都未曾露面,老人立刻知道了事有蹊跷。

    打电话给儿子求证时,这位当年铁骨铮铮的老人几句话就迫得沈述说了实话,然后随着电话颓然而落,老人也厥了过去。

    沈陆嘉赶到时,沈国锋已经进了抢救室。沈述蹲在地上,抱着头,如同一个得知地里庄稼死绝了的老农。抢救室门口的红灯一直闪个不停,仿佛是死神的镰刀,每一下都是在收割大好头颅时带起的一蓬血花。

    灯倏地灭了。心外科的主任郭远明拖着沉重的脚步出来了。

    “沈总,请节哀。老司令,没能抢救回来,已经去了。”

    沈陆嘉手里提着的装有人参当归猪心汤的保温桶啪地一下摔在地上,汤水淋漓地洒了一地。

    沈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上下牙齿连连打颤,半天才憋出一句,“爸——”

    沈陆嘉有些恍惚,眼前触目所及的全部都是白色,走廊的顶上嵌着小白灯,雪亮的灯光刺得他眼睛干涩,他用力闭了闭眼睛,眼里依旧却没有半分湿意,他模模糊糊地想着,原来人真正悲伤时是没有眼泪的。他想说点什么,又觉得嗓子眼发紧,却发不出声音来。耳朵里也是一阵阵的嗡鸣声,急救担架车的轱辘在地砖上摩擦发出的吱溜声,医生疾步时手臂和白大褂的摩擦声,手术器械和金属托盘的碰撞声,各种声音交杂成一片混响,郭远明遗憾的声音却像一根针,刺破了周围的嘈杂,一直刺痛了他的耳膜。

    医生已经将沈国锋的遗体推了出来,又是一片滞重的白色,沈陆嘉觉得腿脚发软,他虚弱地扶住了墙壁。

    沈述已经扑在推车上,涕泗横流,一声又一声地哀嚎着,可惜无论他怎么撕心裂肺地喊“爸爸”,白布下的那个人再也不会应一声了。

    郭远明有些担忧地看一眼沈陆嘉,他脸色惨白,眼神却很空洞,仿佛被施了定身咒的傀儡,便试探性地喊了两声“沈总,你没事吧?”

    沈陆嘉两颗茶色的眼睛珠子才有了活气,刚想说话,却觉得一股铁锈味从喉咙直呛进口腔,他猛地咳了几身,嘴角带出了几缕血丝。郭远明知道这是中医里七情内伤中的忧悲伤肺,要知道“悲则气逆,膹郁不舒,积久伤肺”。他刚想给沈陆嘉解释两句,却见沈陆嘉只是用手背擦了擦嘴角,就跟着推车往太平间方向走去。

    冰冷的太平间外,沈陆嘉背贴着墙,有些颤抖地从裤兜里摸出手机,给母亲陆若薷打了个电话。电话那头陆若薷愣了片刻,才说她会负责联系军区司令部。

    不消片刻,蔺川军区司令员、副司令员、政委、参谋长等头头脑脑便先后赶到了军区总医院,在向沈家叔侄二人表示了深重哀悼之后便借用医院会议室召开了临时会议,决定由军区牵头成立沈老的治丧委员会。

    沈国锋身份特殊,后事自然草率不得。此时沈述一脸张偟,凡事自然都是沈陆嘉拿主意。他做主在沈家大宅设置灵堂,接受亲友吊唁。其他人自然不会有异议。

    于是,很快的沈国锋的遗体由军车护送回了位于阳明山的沈宅。

    在讣告发出的过程中,沈家大宅的厅堂也被布置成了灵堂。案桌上放着沈老爷子戎装的遗像,遗像前供着一个蟠龙纹香炉、一碗五谷、时鲜水果、各式糕点以及插着筷子的白米饭。当然,按照习俗,还少不了一盏长明灯。

    军区的大小领导敬献过花圈,上过香之后便先后离开了。他们要为三天后的遗体告别仪式做准备。而沈家因为长子沈叙的缺席,头一夜的守灵任务便落在了沈述头上。

    伍媚第一时间便知道了沈老爷子离世的消息。傍晚的时候她去严谌家里蹭饭,严谌的大哥严谦中将,也就是蔺川军区的现任副司令员打了电话通知弟弟去吊唁。

    扒完饭回了家之后,伍媚想来想去,不知道该不该给沈陆嘉打一个电话。

    而沈家大宅的庭院里,沈陆嘉正蹲在那株比他年纪还要大上一轮的合欢树下,挖着什么。

    挖了半天,他才从黝黑的泥土里挖出一个丹麦蓝罐曲奇的圆盒子,时间太久,表面已经被锈蚀的不成样子。费了好大力气,沈陆嘉才揭开了盖子。

    里面全部都是一些纸条,很多上面的字迹已经变得模糊不清。

    “爸爸不要我们了。他走了。带着箱子走了。”

    “妈妈去追爸爸,被车撞了。”

    “奶奶去天上了。我看见爷爷哭了。”

    “我恨那个女人!”

    “妈妈少了一条腿。我很难过,我不知道该做什么。”

    “妈妈打了我。说不想看见我。张妈让我不要怪妈妈。我一点都不怪她。”

    “我今天和同学打架了。因为他骂我是没有人要的野孩子。”

    ……

    这个方法还是爷爷教给他的,沈国锋告诉孙子,遇到难受的事,又不想对别人讲的时候,就写一张字条,藏好了,埋起来,这样就可以好过一点。

    沈陆嘉就这样蹲在地上,一张张看那些字条。字条上他的字迹由稚拙变得成熟。时光仿佛就镌刻在这些已经被湿气浸润的发软的纸片上。他头顶上的合欢树也在风中发出一阵阵悲鸣,仿佛在为主人的逝世而哀泣。

    字条大部分集中在小学。到了初中、高中,字条就非常少了。即便有也不外乎是“我拿了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的金牌,但是母亲不肯去参加颁奖仪式。”“我拿了全国高中物理竞赛一等奖,又是许大秘陪我去领奖。”最后一张是他去英国上学的前一天——“我要去英国念书了,听说父亲这些年在欧洲一带漂泊,希望可以遇见他。”

    沈陆嘉有些自嘲地一笑,他的父亲,可知道爷爷去世?如果知道,他可会赶回家奔丧?或者他只会有一瞬间的悲伤,然后便又挎着相机四处采风去了。

    手机忽然在裤兜里振动起来。大概是蹲的太久,大脑有些供血不足,沈陆嘉扶住树干,才摸出了手机。

    他本以为又是诸亲六眷的慰问电话,不想竟然是伍媚打过来的。沈陆嘉倚着树干,接通了电话。

    “喂——”

    伍媚听到他沙哑的声音,在心底微微叹了口气。

    “沈老爷子的事我听说了。你保重,当心身体。”

    “嗯。”沈陆嘉低低地应了一声,胳膊上带着的黑纱上一小块红布在夜风里瑟瑟发抖。

    伍媚没有说话,隔着手机,只听见她浅浅的呼吸声,仿佛她就在他身畔。沈陆嘉觉得心里稍微宁静了些,他遥遥地看了看灵堂,他的二叔沈述跪在地上,正在朝火盆里丢纸钱。燃烧后的黑灰有些被风吹拂起来,像一只只黑色的蝴蝶。

    “我的父亲,原来是蔺川国防科技大学最年轻的教授,也是当时有名的数学家。但是因为一些事情,他和沈家脱离了关系,在我六岁的时候只带着一箱子的徕卡相机和书籍离开了大宅。那个时候我的母亲因为和他赌气,住在娘家。知道消息后她立刻赶了回来,当时她刚拿到驾照不久,就这样开着军用吉普上了路,结果在去火车站的路上,和一辆面包车相撞,丢了一条腿。”沈陆嘉用脚尖踢了踢那个铁皮盒子,不知道怎么的从心底涌出一种倾诉的*,止都止不住。

    “从那之后,我的母亲性格就变得非常古怪。我基本上是我爷爷带大的。上学之前,他手把手的叫我临帖写大字;小学二年级他教我军体拳;三年级的时候开始用钢笔,他把他当年在战场上缴获的一支派克金笔送给了我,我还记得那支笔笔杆相当粗,对于三年级学生来说并不合适,而且也过于珍贵,14k金的笔尖,笔夹是派克标志性的箭夹,包金。顶圈也是包金的,上面还有商标注册号码铭文。连笔帽底部也有一圈经典的错条纹包金装饰带。由于笔尖太粗,那个时候我的语文作业本上经常晕染的一塌糊涂,老是被老师罚重写作业。这支笔一直用到我初二,坏掉了才不再用。我家里管得严,对男女之事开窍的很晚。初三的时候我堂弟,也就是我二叔的独子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美国版的《花花公子》,我也看了。那个晚上——”沈陆嘉顿了顿,似乎有些不好意思,“我第一次来了遗精,那时候我们并没有生理卫生课,我糊里糊涂的吓得不轻,疑心是什么毛病,成天在家里的书房里找医书看。结果被我爷爷发现了,是他老人家委委屈屈地给我这个孙儿上了人生里第一堂生理卫生科。可真够尴尬的当时。”

    “说是爷爷,其实对我来说,老人家既是爷爷,又是父亲,偶尔还是母亲。”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大家的关心。

    我已经基本上没事了。

    这一章我个人很满意,但是这一章挺难写的,因为要查阅一些关于葬礼习俗制度的资料,还要考虑沈老头的身份,所以写的不快。老爷子是我笔下第一位“去天堂”的主要人物,还有些不习惯咧。安息吧沈老爷子~您是为了剧情牺牲的,一路走好。

    ☆、39死者的葬仪(2)

    沈陆嘉说了很久,一直到手机几乎没电,他才有些歉疚地对伍媚说道:“我今天话多了。”语气里有明显的懊恼,当然这也是托赖于沈国锋的自小对这个长孙的训诫——沉默不仅会让人保持住尊严,也会让痛苦显得有几分高贵。

    电话那头伍媚轻轻笑了一声,“我这个人记性很坏的,你刚刚说了什么,我全都不记得了。”

    沈陆嘉有些窘,感觉是自己不上路,倒打一耙,讪讪道:“我没有别的意思。其实这些话憋得太久,一股脑儿说出来,舒服了很多。”

    回应他的是细微的猫叫声。沈陆嘉下意识地说教道:“上次就跟你说过了,别让猫上床,不卫生。”

    “你就别管我了,保重好自己吧。”电话那头伍媚打了个呵欠,“不和你说了,挂了啊。”说完便收了线。

    沈陆嘉望着手机屏幕上的“本次通话时间46:23”,脸上浮现出一丝极淡的笑意,她,大概是他这灰暗的人生里最跳脱的一抹亮色了。眼光微垂,沈陆嘉将手机重新放进兜里,弯腰捡起了那个已经锈迹斑斑的曲奇饼干盒子。

    灵堂里长明灯的灯焰在夜风中瑟缩着,说是长明灯,其实按照蔺川的风俗,不过是一个素色的瓷碟,里面盛满了香油,然后用多股棉纱线拧成灯芯,固定在瓷碟里罢了。

    沈述穿着孝服,正将白幡、纸马、房子、金银锭往瓦盆里丢。火舌很快便将这些死物吞噬干净,沈陆嘉默默的看了一会儿,这才掀开曲奇饼的盒盖,将里面的字条也一并丢进去烧了。就让这些被掩埋的秘密跟着爷爷一块儿去了吧。

    沈述却心底一紧,他这位能干的侄儿这会儿到底烧的什么?父亲走得突然,并没有留下只字片语,关于大宅还有若干家私到底怎么分配着实成了他的一块心病。

    偏巧有一阵风,将沈陆嘉手里的一张字条吹跑了,沈述眼疾手快捞住那张字条,又飞快地看了一眼。

    不过就这一眼,他的老脸便红了。

    字条上用铅笔工工整整地写着“文彬说我挡了他的路,我不明白。但爷爷说过要兄弟友爱,所以我还是准备等他十岁生日那天,把他想要的那艘航模送给他。”

    幸好红彤彤的火光映衬着,沈陆嘉并没有看出什么端倪。沈述赶紧将纸条一揉,丢进火焰里。不过只是一瞬间,他灵魂里流露出的人性便和那纸条一样湮灭成飞灰了。

    “陆嘉,你是不是想想办法,把你二婶先弄出来,这么大的事,她不露面总归不好,会给旁人看我们沈家的笑话的。”沈述斟酌着开了口,“大嫂不良于行,你是孙子辈,我是个男人家,家里总需要妇道人家帮着料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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