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

    “这不就是民间寻常的鸭子花吗?”晏经纬也跟着批评女儿,“现在的年轻人就是不踏实,只知道一味务虚。连起个名字都这么浮华。我前几天刚看见《蔺川日报》副刊上一篇小品文写的什么曼殊沙华,还寻思着这名字莫不杜撰出来的,结果一查资料,什么狗屁曼殊沙华,就是我们小时候看腻了的螳螂花。”

    沈陆嘉笑道:“这花确实是鸢尾,香根鸢尾。”他倒不是存心替晏修明解围,只是一来不喜晏家夫妻这样急功近利的姿态,二来,也是最紧要的一点,因为这花是伍媚送来的,若是被形容的一文不值,怕会影响爷爷对伍媚的看法。

    晏修明感激地看了他一眼,仍然不放弃刺探,“沈大哥,这个季节香根鸢尾可稀罕的紧,怕是要从外国空运的吧。”

    “我朋友送的。”沈陆嘉不愿爷爷多想,敷衍道,“我也不大清楚。”

    晏修明习惯性地微微低头,掩去了眼底的波澜,送这种花的…十有八/九怕是…女人吧。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我每次看见彼岸花和曼殊沙华就觉得很蛋疼。。。不就一石蒜吗,这么文艺到烂俗的名字,真的。。。很恶心。。。

    ☆、36杀人是我的职业

    晚上,沈陆嘉在病房套间的床上,有些辗转难眠。

    他的脑海里始终在回想着晏家人离去后爷爷和他说的那一席话。

    “陆嘉,这个伍小姐,很好。”老人眼睛微眯,“我很欣赏这个丫头,但是我不赞成你们在一起。”

    “你听我说完。看那个丫头的举止做派,谈吐见识,出身肯定不会差。你也看见晏家闺女了,虽然也是知进退明事理的孩子,但是格局,还是略逊一筹,在一束花上试探了半天,有些小家子气。何况她爹娘老子,今日的样子,实在难看了。”

    “你小时候我就教育你,做人做事,无论输赢,起码姿势要漂亮。哪怕是吃饭,也要龙盘珠、凤点头。我看伍丫头,姿势上就十分漂亮。但是我担心的是,这个姑娘也就二十几岁,如此举重若轻,未免心眼儿也太多了些,只怕是个面团身子铁石心。有时候,人还是要有些缺憾才可爱,或者,才叫人放心。”

    “你带她来看我,动的什么心思,我明白,她自然也懂。可是她的表现,既在意又随意,这其间的尺度把握,实在太好。”沈陆嘉清楚地记得爷爷说到这里便止住了,疲惫地闭上了眼睛,示意他去忙自己的事。

    他不知道伍媚今日的做派使得年迈的老者想起了一个人来,一个他恨不得食肉寝皮的女人来。

    叹了口气,沈陆嘉翻了个身,又想起在河内时,和伍媚同席而眠的情状。那女儿香就在自己的鼻端萦绕,身上不由起了几分燥热。翻来覆去里,沈陆嘉一夜,竟是…都没睡好。

    于是第二日他去晟时,不明真相的岑彦看着老板眼眶下的阴影,心底暗暗咋舌,沈总昨夜定是…操劳…过度。

    “沈总,要不要把咖啡换成参茶补补?”岑彦小意地建议道。

    沈陆嘉险些被抿进唇的咖啡呛岔气。他面无表情地看一眼心腹:“岑特助,你是不是太闲了?“

    岑彦缩缩脖子,乖乖回了自己的办公室,心底却想着,平日里向来龙精虎猛的沈总该不会如今旦旦而伐吧?如果是这样,伍总监真乃猛女也。可是沈总,有句古诗告诉我们,功夫太深,铁杵也会磨成针的。男人还是该惜情、惜精啊。岑彦本想再行进谏,可惜胆子不够肥,最终还是把到嘴的“忠告”咽了下去。

    而公关部的办公室里,伍媚给手下的姑娘都带了礼物,礼物并不贵重,不外乎越南咖啡和芒果干一类的吃食,但是却哄得几个姑娘都是眉开眼笑。

    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伍媚仔细地给自己桌上的那盆夹竹桃浇了点水,这是她今日上班路上买的。家里先前养的那一盆白色夹竹桃早已经被不二从露台上弄跌落下来,粉身碎骨了。可惜这花不够名贵,花市里鲜有人卖。今日恰好被她碰上,不得不说是一种缘分。

    夹竹桃被种在一个朴素的青灰色瓦盆里,油绿的叶片里是浓红色的重瓣花朵,像绢纸做成的一般娇柔和美丽。但是没有几个人知道夹竹桃根茎叶花全身都是剧毒,干燥的夹竹桃3克便可以致人死亡。伍媚却毫无惧意地轻轻摸了摸油润的叶片,又碰了碰那繁复的花朵。她不仅知道眼前的植物全株有毒,甚至还非常清楚中毒后的反应——先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随后心律紊乱,然后再出现晕厥、抽搐、昏迷,最后痛苦地死于循环衰竭。因为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满意,伍媚嘴角浮出一个淡淡的微笑,然后才开始处理出差几日积压的工作。

    还未有一个小时,桌上的内线电话就响了。电话那头前台小姐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压抑不住的激动,“伍总监,有个大帅哥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指明要见你。你快点下来。”

    “好的,我知道了。谢谢你。”伍媚平和地应者,嘴角却高深莫测地翘起来,是一个讥诮的弧度。

    夏商周,这么些年过去,你泡妞的水平竟然没有…半丝长进…

    晟时大厅撒金黑色大理石地砖上站着一个高挑俊美的年轻男人,他穿着电子蓝的罗缎衬衣,外面是海军蓝的单粒扣戗驳领西服,□是同色系的西裤。黑色的系带皮鞋不染纤尘。只是,这样的商界精英手里却突兀地握着一大束火红的玫瑰花。一时间,偶尔进出的晟时员工们都诡异地看向这个似乎是来求爱的男人。只是出于晟时谨慎的企业文化,没有人去八卦些什么。只有和夏商周喝过酒的纪书楷觉得此人有些眼熟,这才回头又看了一眼。这一眼他认出了夏商周。

    “夏行长,您怎么到晟时来了?”纪书呆扶了扶鼻梁上的酒瓶底。一脸的诧异。

    伍媚恰好从电梯里出来。

    “我等的人来了。纪经理,下次有机会找你喝酒。”夏商周拍拍纪书呆的肩膀,也没顾得上嫌弃对方肩膀上跃起的几点头皮屑,快步向伍媚迎上去。

    纪书楷有些目瞪口呆地看着二人。这距离上次饭局才多久?伍总监居然都搭上夏行长了!这个公关总监简直应该改名为公交总监。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他愤愤地想道。

    伍媚并没有接那束还滚着露水的玫瑰。她只是好整以暇地抱着两只手,懒洋洋地看着夏商周问道:“夏总这是做什么?”

    这是夏商周在知道伍媚就是晏夷光之后,第一次正经见面。她脸上并无脂粉,只用口红勾勒出两瓣唇。然而这唇现在却微微吐露一线,似笑非笑地勾着。她穿着一条雪青闪蓝的及膝裙子,下摆还覆着一层黑色的蕾丝花边。这个鲜艳的色彩愈发衬得她小腿雪白。他恍惚间忆起,在之前他们的数次碰面里,大多数时候她都是穿着裙子的。而念书那会儿,她最不爱穿的就是裙子。因为一直跳芭蕾的关系,她对自己结实的小腿一直很介怀。可是如今,晏夷光壳子不再像晏夷光,名字也换成了伍媚,就连里子,他有些悲伤地发现,对面那个曾经和他耳鬓厮磨的小女人,他现在一点都看不明白。

    “我想和你好好谈一谈。不管你是夷光,还是,伍媚。”夏商周怔怔地望着那个被他爱在心尖上四年,又藏在心底六年的女人。他爱了她整整十年,十年,人生又有多少个十年?

    伍媚也盯住对面的夏商周,许久,才缓缓点了一下头。

    夏商周抱着玫瑰走在前面,伍媚则始终落后他一步,两个人就这样奇怪地一前一后离开了晟时。

    离晟时不远处有一间咖啡店,叫红磨坊。夏商周率先推门进去。伍媚则停下脚步,仰头看着那三个红色的字。

    “没有法律。没有限制。只有一条规则:永远也别坠入爱河。”伍媚在心底念出同名电影里最著名的一句台词,然后低低地笑起来,只是这笑里却不由自主带着几分苦涩之意。他倒是选了个应景的地方。

    两个人面对面坐了。夏商周要了一杯清咖,然后有些自嘲地一笑:“你自己点吧,我已经不知道你现在还是不是还爱喝手磨蓝山了。”

    “拿铁,不要奶泡。”伍媚微笑着用语言告诉曾经的恋人她的答案。

    “你变了很多。”夏商周笑得愈发勉强,“先前我都没有认出来。”

    伍媚用勺子搅着咖啡,然后看着原本分层清晰的咖啡在银勺下旋出一个浓浊的漩涡。

    “我出了事故,脸受了伤,不得不做出一些改动。”银勺和咖啡杯内壁的碰撞声里,伍媚轻声说道。

    夏商周却是如遭雷击,上下嘴唇仿佛被粘在了一起,半晌,他才费力地挤出一句,“对不起。”

    伍媚却放下银勺,伸手揾了揾自己的脸颊,淡漠道:“其实我更喜欢现在这张脸。”

    “我听说。”夏商周说的有些艰难,“晏家已经举家搬迁到蔺川了。”

    伍媚点点头,“我知道。”

    “我想知道你在想什么。”夏商周右手捏住杯耳,眼睛却半秒不离对面的女人。

    “我不是一个喜欢迁怒的人。”伍媚随意地拢了拢披散着的长发,“但是,我又是一个不善于原谅的人。”

    “你们,毕竟是,一家人。”夏商周挣扎着说出一句话来。

    伍媚轻笑起来,“我离家之后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像亲子、同胞这些血缘关系,或许只是一个误会。以为共享一些相同的基因片段,便可以互相控制、主宰、依恃甚至拥有彼此。这种在爱的名义下的掠夺,我不需要。”

    “我在想什么,不重要。”伍媚将咖啡送到唇边,浅浅抿了一口,“我只是想告诉你,不要挡我的路。否则,我无法保证不会把你划归到敌人的那一面去。”

    “为了不成为你的敌人,你要我做什么?”夏商周苦笑着问道。

    伍媚伸手摸了摸玫瑰的花茎,上面的刺已经被细心地全部除掉了,她却忍不住冷哼了一声,玫瑰这种愚蠢的植物,就和当年的自己一样,把刺露在外面,不是被拔掉,就是被磨光,可是把毒放在心里,却可以像夹竹桃那样不留痕迹地送招惹者上西天。

    睫毛轻眨,伍媚冷静地说道:“第一,不要再送这些植物的□过来。”

    “好。”

    “第二,现在我是伍媚,晏夷光的过去,伍媚已经全都不记得了。一点都不记得了。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夏商周心脏狠狠一颤,面前那双眼睛还是和过去一样黑白分明,只是那黑,是深渊的黑;那白,是虚无的白。

    “我明白了。” 夏商周脸色苍白地应答道。

    作者有话要说:我特别喜欢这一章的名字。

    很霸气。

    看出来了,伍媚同学。。。相当。。。危险。

    这几天身体出了点问题,更新晚了,对不住追文的妹纸了,周末会努力补偿你们的。

    ☆、37如此人生

    秋天的蔺川是鎏金的城池。

    伍媚目送着夏商周萧索的背影在秋风里逐渐远去,轻轻叹了口气。

    此刻她的心情也就是《半生缘》里那对被命运捉弄的男女在最后惶然见面时悲怆欲绝的那句——“我们回不去了”

    回不去了。她和夏商周也回不去了。生命从来都是单行道,只能一条道走到黑。

    将被风拂乱的发丝夹在耳后,伍媚回了晟时。

    还没进办公室,她就看见岑彦苦着脸站在公共关系部的办公室门口,来回踱着步。看见她,如同见了救星一样迎上来,急急道:“伍总监,你总算回来了,沈总请您去他办公室一趟。”

    “我知道了。”伍媚神色不变地从岑彦身旁经过,留下一阵鸦片香水后味里西洋杉和树脂混合的香气,然后,径直进了办公室。

    岑彦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软凹的背影,在心底竖了竖大拇指,伍总监真牛气。只可怜了沈总,要知道对一个男人来说,一旦你的女人有了男颜知己,你就等着绿吧。如果他是沈总的话,今天在知道情敌胆敢来自己的地盘上送花示威,他一定不介意用拳头叫对方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可惜沈总涵养太好,叹了口气,岑彦又有些心疼自己,干特别助理这种职业的其实和古代的太监总管真没什么两样,说白了都是给主子跑腿的,当然,本质上还是不一样的,起码他还有中间的那条腿。

    摇摇头,岑彦回了总裁办。不想他刚向沈总回复完毕,就看见伍媚款款推门进来了。他立刻知情识趣地出了办公室,还不忘严严实实地把门关上。只有天晓得他多么希望门缝可以留一线。

    “找我有事?”伍媚随意地坐在沈陆嘉对面的椅子上,一双长腿优雅地交叠在一起。

    “你刚才去哪儿的?”沈陆嘉语气平静。

    “跟夏行长去红磨坊喝了一杯咖啡。”伍媚一脸无辜地看着对面的男人。

    “现在是上班时间。未经人事主管批准的一切超过一个小时的个人活动都按旷工计。”沈陆嘉眼睫微垂,手指还在键盘上飞速敲击着。

    “那你就照扣工资好了。正好免得有人说我被你潜规则了。”伍媚不以为意地一笑。

    回车键啪的一响,显然是被沈陆嘉迁怒。

    “我不喜欢你和别的男人出去。”沈陆嘉声音有些低沉,“非常不喜欢。”

    伍媚这才起了身,走到他的身后,双手按在男人宽厚的肩上说道:“我只是和夏总说清楚,请他不要再送植物的□过来了。那束红玫瑰我也没要,扔在垃圾桶里了。”

    沈陆嘉原本紧绷的肩膀这才微微一塌。不过他身体稍稍一转,便将伍媚一把拉坐在自己的大腿上。

    伍媚吓了一跳,在她心底,这种黑豹总裁在办公室对小白兔女秘书霸王硬上弓的狗血戏码实在不适合沈陆嘉。不过幸好沈陆嘉没打算干什么,他只是将下巴埋在她的肩窝里。闭上了眼睛。

    看着脸颊一侧男人发暗的眼窝,伍媚心里一动,这些天他过得应该很辛苦吧。于是她伸手自下而上在沈陆嘉的背脊上抚了抚。

    沈陆嘉自然感受到了这无声的安慰,睁开眼睛定定地看着她。

    他的眼眸因为色浅,剔透地将她的影像禁锢在瞳仁中间。伍媚有些恶趣味地清了清嗓子,“不二不高兴的时候我都是这样帮它顺毛,想不到对你也一样有效。”

    这女人!沈陆嘉眼底飞速地闪过一丝笑意,然后一偏头便咬上了那红润的唇瓣。

    伍媚微感吃痛,毫不畏惧地反咬过去。两个人像初生的小狗一样,你咬我我咬你,其间自然免不了舌头与舌头的擦枪走火。然后沈陆嘉就趁机撬开伍媚的唇齿,在柔软的舌和坚硬的齿之间逡巡不已,仿佛帝王检阅自己的兵马。

    大概是因为伍媚坐在自己的大腿上的缘故,这次亲吻所带来的快感格外强烈。沈陆嘉只觉得浑身的血全部涌向了下腹的某处。为了不失礼得太严重,他只得有些狼狈地松开了伍媚。

    伍媚却忽然指着沈陆嘉的脸笑起来,每一声笑都像一口咬下的脆桃,蜜水四溅。沈陆嘉本就不明所以,这下越发呆呆地望着她。

    伍媚终于止住了笑,从桌上抽出一张纸巾,然后俯身给沈陆嘉擦起脸来。瞥见纸巾上的口红印子,沈陆嘉才知道先前怕是把她唇上的口红全部沾染到自己的脸上来了。不过看着她细心地给他擦去脸上的痕迹,感受着她的手指隔着纸巾在他脸上摩挲,一股柔情在心底弥散开来,沈陆嘉觉得一颗心全都汪着糖水。

    “沈陆嘉,偷吃也要记得揩嘴哟。”伍媚一面将纸巾丢进纸篓里,一面打趣道。

    沈陆嘉耳朵一红,但还是一本正经地纠正道:“这不是偷吃。你是我的女朋友,这就不是偷吃。”

    伍媚可不想和沈陆嘉这种死理性派讨论“偷吃”这个词汇的内涵和外延,赶紧转移话题,“你看,我们好歹有裙带关系,刚才我的旷工你可不可以别扣我工资?”

    “不可以。”沈陆嘉想也没想,立刻拒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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