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

    余祎始终含笑,瞧起来怡然自得,听见魏启元的问题,她只是扬了一下眉,继续切牛排喝果汁,好像吊人胃口的不是魏启元,而是她。

    魏启元再一次谦让女士,说道:“阿宗是我魏家血脉,可惜他一直不被人所知,直到去年他才回到魏家,整整三十多年,他的过去我们一无所知,魏家不是平常人家,自然要对他进行调查,而我刚好知道,他与你父亲有瓜葛,当年他在裕清市创办公司,曾经得到你父亲朋友的帮助。”

    余祎边吃边点头:“知道了,然后呢?”

    魏启元道:“我知道阿宗的背景有问题,可是我无论如何都无法查出他的底细,他在国内的经历干干净净,从出生到现在,看起来全都十分普通,我不信他这样简单,我更相信他像网络上传言那样,从小生活在新加坡,但假如这是事实,他又如何能够将自己的过去替换掉?我想来想去,只有你父亲有这样本事!”

    余祎像是在听天方夜谭,惊叹道:“魏叔叔,没想到你的想象力这么丰富!”

    “你毕竟年纪轻,许多事情没有见到过,就以为不可能实现,当然,这些只是我自己的猜测,无凭无据,只是不能怪我这样去推断,因为我实在想不通,他是怎样偷天换日的!”

    余祎想了想,说道:“即使是这样,又跟我有什么关系?我现在已经姓余,我和阿宗在一起,只是因为喜欢,他的过去跟我没有关系。”

    魏启元笑道:“你觉得阿宗是真心喜欢你?”他笑得意味深长,“阿宗这个人,我只信他做任何事都有目的,他处心积虑回到魏家,当中自然有某些原因,我们这一辈有不少恩怨,只有我父亲信他是个乖孙。而你是乐家的女儿,阿宗不可能不清楚,你父亲虽然已经离开,可是乐家还在,这门姻亲,想必能让我父亲十分开怀!”

    余祎放下刀叉,抱臂靠到椅背上,笑眯眯说:“魏叔叔说得这个故事很连贯,十分好听,但有几点你该明白,第一,你说阿宗偷天换日,自知也无凭无据,这样离奇的事情,人家还以为是在拍电视剧,这一点不成立,你后面的假设就统统无效。”

    “第二,我已经姓余,先不说阿宗是否知道我从前的姓氏,只说现在,我与乐家已经没有关系,你竟然以为阿宗想要攀亲,而你每天送我花,是否也想要攀亲?想必魏老先生知道了,一定会很伤心。你将阿宗说得这样处心积虑,我没有看出,只看出魏叔叔你用心良苦。”

    余祎牙尖嘴利,完全不按照魏启元的牌路出牌,魏启元颇为无奈,笑道:“我之前已经说了,我身为长辈,希望能够照顾好故人之女,我真心实意不希望你受伤害,阿宗对你对我魏家都有目的,到头来受伤害最大的就是你。”

    魏启元此番目的昭然若揭,并不奢望能从余祎口中听到魏宗韬的真实底细,他不过是让余祎从此以后对魏宗韬心存芥蒂,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就很难拔出。

    买完单,魏启元送余祎回去,走在路上问她:“我送你的耳环喜不喜欢?”

    “很喜欢,磨成珍珠粉敷了面膜,谢谢魏叔叔。”

    魏启元一愣,突然大笑:“一一,你比我见过的所有女人都有趣!”

    余祎听见他对她的称呼,眉头不由皱了起来,上了车,车子径直往别墅驶去,等快要到达时魏启元才再次开口:“你是个聪明人,我为我先前对你做出的轻浮行为感到抱歉,我实在不该把你当成一般的小女孩,不过我昨天送你的花,和今天送你的花,是出自我的真心实意,你不用把我当做坏人,反倒你要小心阿宗。”他侧睨了一眼余祎,笑道,“阿宗身上有一处伤,说是我造成的,他很有本事,我事后才发现家中的储物抽屉被人动过,最后我百口莫辩,假如不是这件事,我也不会对阿宗如此怀疑。”

    停下车,别墅就在眼前,魏启元最后道:“一个人能够狠下心对自己开枪,以此来嫁祸于人,他就没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余祎今天听了魏启元的长篇大论,心情没有变化是假,回去以后庄友柏和阿成全都狐疑地看着她,余祎没有空去理会,在卧室里一直坐到傍晚,脑中思绪紊乱,想起了从前的许多琐事,双眼渐渐模糊,她仰头看了看天花板才好了一些。

    魏宗韬今天回来得很早,一回来就进入卧室换衣服,背对着余祎脱下西装,沉声道:“今天跟魏启元去了哪里吃饭?”

    “不记得是哪家西餐厅了。”

    魏宗韬又问:“今天又是什么原因?”

    余祎并没有回答,只轻声问:“你为什么从来不好奇我的过去?因为你早就知道我是谁?你说总共见过我三次,另外两次呢?”

    魏宗韬转过身,一言不发地看了她一会儿,慢慢走到她身边,轻轻抬起她的下巴说:“哭过了?”

    “没有。”余祎仰头看他,小声道,“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我的父亲是乐平安?”

    她的声音很轻,魏宗韬还是听得清清楚楚,他没有吭声,余祎心中了然,又问:“你见过我的那两次,究竟是什么时候?”

    她的眼里有泪水,晶莹剔透,就像落在绿叶中的露珠,让人不忍触碰,可是一丝极轻的风,就能将露珠轻而易举地吹落,从此沾染污泥,消失地无影无踪。

    她其实也很脆弱。

    魏宗韬吻住她,极尽温柔,细细碾磨,动作间是满满的呵护,他低低道:“第二次,在五年前的葬礼上,你一滴眼泪也没掉,第三次,在缅甸金边,我在监控里看到你洗澡,口渴很久……”

    ☆、第37章

    五年前?余祎呆怔,时间好像在这一秒突然停止,眼中泪水不再晃动。

    五年前,乐平安被捕入狱,余祎就在家中二楼,眼睁睁地看着他坐进警车里,这么多辆警车,兴师动众,就为了抓捕一个乐平安。

    树倒猢狲散,乐家一夕之间变得空空荡荡,余祎的母亲独自强撑,到处找人帮忙,却没有人敢伸出手,证据确凿,罪名已定,再如何挣扎都是徒劳,次年四月一审判决下达,乐平安没有提出上诉。

    余祎在此之前,已经鲜少与乐平安说话,她在高三那年总是缠着乐平安带她一起去饭局,却总是对他没有好脸色,余母因此经常责怪她,乐平安却是一味宠溺,只当她是到了叛逆的年龄,总时不时地买来礼物哄她,从来没有一字一句不满。

    等到余祎念了大学,她开始远离家中,远离乐平安,不再缠着他去饭局,就连周末回家,也尽量避开他,乐平安和余祎母亲都十分奇怪,却对她无可奈何,该怎样宠还是怎样宠,乐平安抽空就会去余祎租住的公寓看她,次次都是大包小包,面对余祎的冷脸色,他只是一味地笑,想要摸摸她的头,又被她立刻躲开,乐平安总是讪讪地收回手,离开前每次都重复一样的话:“一一,你乖一点,爸爸下次再来看你!”

    余祎突然看不清任何东西,眼前的景象变得扭曲,过了一会儿,水珠从眼里落下,她才看清面前的魏宗韬。

    “整整三年,或者四年,我已经没有叫过他一声爸爸。”

    等她想要再叫,她发现已经叫不出口。

    母亲带着她一起去狱中探望父亲,父亲还是在那里笑,笑容苦涩,眼睛却期盼地看着余祎,余祎张了张嘴,喉咙像是被堵住了,那几个月她从来不哭,也很少开口,耳边成天都有嘈杂的声音,闭上眼睛就是眩晕感,她觉得自己病得不清。

    等到那一天,就是乐平安被执行死刑前的最后一次家属会面,乐平安问她:“一一,这几年为什么生爸爸的气?连话都不跟爸爸说?”

    余祎沉默了很久,才很轻很轻的回答:“高二上学期,我发现你有外遇,还有私生子,你给他们汇过一笔巨款。”她从那时起密切留意乐平安的动向,甚至跟踪他到茶室,看着他与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同进同出,她在茶室外等了整整两个小时,淋了整整两个小时的雨,就是这个女人,让她的父亲在那阵子鬼鬼祟祟,也就是这个女人,让她再也不愿同父亲多说一句话。

    乐平安愣怔许久,最后再开口,声音已经沙哑,有些发颤,他笑道:“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一一,你应该早点说出来。”

    后来余祎就像现在这样,她在乐平安的面前流泪,从起初的无声落泪,到最后哭得声嘶力竭,她不愿意离开乐平安,大吼大叫,喊他“爸爸”,她从来没有疯成那样,像是要将四年的“爸爸”在那一天统统喊完,她指着狱警边哭边骂,她不管乐平安犯了多大的罪,她只要她的爸爸能够回来,她从来没有像那天那样,后悔的想要立刻死去,她要陪她的父亲一起死!

    等她再次清醒,她已经站在了乐平安的葬礼上,不言不语,不哭不笑,耳边那些嘈杂的声音终于渐渐变得清晰,原来是有人在喊:一一,你乖一点,爸爸下次再来看你。

    宠溺又慈祥,她想听一辈子。

    余祎哭得浑身发抖,身边的胸膛很温暖,比父亲的宽阔,比父亲的坚硬,她想不起自己为何会浪费了四年的时光,为何每次都给父亲冷脸,为何对他的宠溺视若无睹。

    她又想起来了,这全是因为她的幼稚,她的自以为是,她以为父亲对不起母亲,她以为隐瞒才是最好的选择,她以为自己很伟大,独自承受这些痛楚,成全父亲在母亲面前的“虚伪”,她让她的父亲失落了四年,而这四年,父亲全然不知缘由,仍旧宠她爱她,将她视若珍宝,逢人便夸:“我家一一又拿了奖!”却没有把奖杯拿来同他分享!

    魏宗韬抱紧她,突然感觉心中异样,这种异样随着余祎的哭声渐渐放大,她怎能哭得如此悲恸,他用力搂紧余祎,低声哄道:“别哭,别哭。”

    余祎闷在他的怀中,眼泪开了闸,就再也收不回,父亲受刑而死,母亲随之病逝,乐家却还在,光鲜亮丽,她最后一次动用乐家的权利,就是改母姓再转学,消除自己乐家人的痕迹,再也没有人知道她是谁,谁都找不到她,她一个人到处游荡,从北半球到南半球,站在空旷草原,立于无垠沙漠,她找不到一个家,没有人陪在她的身边,对她说“一一,你乖一点”,没人知道她姓乐,她做“余祎”做的很开心,可是今天有人叫她“乐小姐”,从踏出这栋别墅开始,直到饭后归来,整整叫了她七遍,提醒她姓乐,提醒她——

    “我爸爸,是被乐家人揭发的……”

    她的爷爷,她的大伯小叔,他们要大义灭亲,他们搜集证据,将乐平安送上刑场,最后他们还主持葬礼,送自己的至亲之人最后一程。

    乐家人如此刚正不阿,百姓媒体连声叫好!

    魏宗韬记得那一天,他坐在车中看到新闻,莫名其妙地想起了暴雨中那个慵懒漂亮的小女孩,便叫泉叔在经过乐平安的灵堂时停一停车。

    他让泉叔进去送点帛金聊表心意,独自坐在车中等他出来,同样是这辆车,车窗贴着玻璃膜,他看见余祎站在车旁,身边是一位老人家和一个中年男子。

    余祎的头发已经变成了黑色,如同她身上裙子的黑色,她的声音冷漠冰凉,听不出任何情绪:“违法乱纪,罪有应得,谁都可以检举他,只有最亲的人不可以。”

    老人胳膊发颤,想要去拉她,她却已经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自此以后,她孤身上路。

    余祎哭得喘不过气,喉咙里已经很难发声,眼泪永远不会被阳光晒得干涸,窗外夕阳已经渐渐隐于黑夜,她无处躲藏,只能埋在这具胸膛里肆意发泄和忏悔,她的名字叫做珍贵美好,她的小名叫做独一无二,她是父母最爱的珍宝。

    余祎渐渐昏沉,脸颊上的水珠沁进了魏宗韬的衣服里,魏宗韬像是在抱小孩,缓缓拍着她的背,偶尔亲亲她的额头和脸颊,见她已经哭不出来,似乎将要睡去,他才低声道:“一一……”

    余祎身体微僵,双目紧阖,过了一会儿,才在他舒缓的安抚下渐渐放松下来。

    夜幕拉起,月光洒进漆黑的卧室,如梦如幻,光影似在谱写时间的乐章,回忆就在光束落下的笔尖之中轻轻摇摆,带人踏上欢笑泪水、不甘和渴望的往昔。

    魏宗韬一直抱她在怀,见到月色渐浓,他问:“饿不饿?”

    余祎摇了摇头,摇不动,她还靠在魏宗韬的胸膛上。

    魏宗韬拿着一张纸巾,最后一次替她擦了一下鼻子,低笑道:“我以为你从来都不懂得哭,真像小孩,应该让阿公看看,他赞口不绝的小女孩不是岩石做的,是洞里萨湖做的。”

    余祎不再吃惊,她仰起头问:“你认识阿公?”

    阿公是华人,自称在柬埔寨养老。

    那年是父亲离开的第二年,余母病逝,余祎带着母亲的骨灰独自上路,暑假很漫长,她不知道可以住去哪里,一个人走啊走,就走到了柬埔寨,在洞里萨湖边被人不小心撞了一下摔倒,她第一时间把背包里的骨灰盒拿出来检查,见到完好无损,她才舒了一口气。

    有人突然问她:“亲人的骨灰?”

    余祎抬起头,见到是一位头发花白,身穿丝质衣衫的老人家,轻点了一下头。

    老人家很感慨:“四年前,我把我儿子的骨灰洒在了洞里萨湖。”话锋一转,又说,“你不要和我儿子抢地方!”

    余祎瞥他一眼:“四年了,你儿子的骨灰还没有流到湄公河,看来他很喜欢这片湖。”

    老人家本以为她应该气愤,或者反驳,全然没有料到她会这样反应,一点都不懂得尊老,竟然嘲讽他,老人家很开心,蹲下来同她闲话家常,问起骨灰盒,余祎回答:“她这一年一直住院,很久没有出来散心了,我带她出来看看,暑假结束我就把她放到爸爸身边。”

    阿公住的地方很清幽,是一栋两层楼的小屋,离洞里萨湖有些远,他独自一个人跑来这里,蹲久了就走不动,让余祎搀他回去,又问她要不要住在这里,价钱比旅馆便宜,余祎拒绝了,她预订的宾馆离这里也不是很远。

    后来她时常遇见阿公,老人家生活冷清,喜欢余祎跟他聊天,还自告奋勇做起导游,带她参观周围风景,两人相处十分愉快。

    有一天阿公没有约她,余祎就一个人到处闲逛,等到天黑才回到宾馆,猛然见到两名壮汉等在她的房门外,说阿公出事,请她前去帮忙。

    余祎随他们赶到阿公的住处,见到房内已有许多人,她的第一个念头是阿公骗她,哪里是什么孤寡老人,明明身边晚辈众多,第二个念头是逃跑,就在他见到阿公胳膊上的伤口时。

    她扫视一圈站在房间周围的壮汉,又看向躺在床榻上汗流不止的阿公,强自镇定:“这是……什么伤?”

    伤口很新鲜,一点都不难认出,她生平第一次见到枪伤,就是在这位头发花白的老人身上。

    阿公很虚弱,说道:“你说你医科还没毕业,我给你一次锻炼的机会,过来帮我处理伤口。”见到余祎不动,他笑笑,“阿公年纪虽然大了,但还不想去陪我那个儿子,我的医生不在柬埔寨,等他赶来我估计早就蹬腿走了,你给我医治,要不然你也不用把你母亲放回你父亲身边了!”

    余祎无可奈何,只能硬着头皮上场,现实不是拍电视剧,不是把刀子用火烤一烤就能挖出子弹的,阿公年事已高,吃不消这种粗暴的方法,也不能让他冒上伤口感染的风险,余祎满头大汗,在柬埔寨的炎热夜里,第一次把一个大活人的肉给割开。

    她的假期就此只能在这幢两层楼的房子里度过,出门就有人跟随,数十双眼睛都在盯着她,与在儒安塘时何其像相似,命运在孜孜不倦地耍着她。

    魏宗韬笑道:“我和医生在第二天傍晚就已经赶到。”

    余祎点了一下头,“我知道,阿公后来没让我继续治疗。”

    魏宗韬赶到这里,问过手下那位替阿公取子弹的人是谁,听完以后判断对方没有威胁,他也就不再去理会,只派人将她看惯住,自己并不露面。

    有一回阿公跟他说:“我今天跟那小女孩聊天,说要把我的孙子介绍给她,你猜那小女孩怎么回答?”

    魏宗韬敷衍地回了一句,阿公笑得幸灾乐祸:“她说她十岁时你二十岁,如果你喜欢她,那就是恋|童癖,这是病,必须要治,真是毒舌!”这点还不够,阿公继续挖苦他,“我跟她说你很有钱,事业做得很大,她这回又说,你的年纪太小,等你遗产要等太久,所以她用不着,何况我们是黑社会,她还想要活久一点!”

    魏宗韬听完后不动声色,叫人去她房里装摄像头,他倒想看看她是何种姿色,能够清高傲慢至此。

    于是他在房里第三次见到余祎,余祎在水下冲凉,昏黄的灯光下,她的身体洁白剔透,每一处都像精工雕刻,他想她一定十分柔软,哭喊的声音必定动听极了,他目不转睛,像是被人点穴,身体却在慢慢变化,呼吸渐渐急促。

    直到一阵嘈杂的声音响起,一切都被打断。

    月光绵软,魏宗韬看向怀中余祎,低笑道:“谁都不知道你是在什么时候偷偷报了警,他们全都没有防备,等我派人把警察应付过去,去你房间找你时,你已经不在,浴缸里的水还有你的香味……”

    他抬起余祎的下巴,又一次压低声音,如同那时的目不转睛:“幸好你跑得快,要不然,那晚我一定让你哭喊。”

    时隔多年,她已然在他怀中。

    ☆、第38章

    余祎万万想不到他当年竟然会在浴室里装摄像头,此刻她的伤心被气愤压下了几分,骂了他一声“变态”,推开他就要往旁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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