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

    墨远宁沉默了下,从昨晚他知道陈朔要来时,他就预料到了现在这一幕。只不过他没想到,陈朔真的还能如此理直气壮地叫出那声“小宁”。

    “lx”的墨,是出现在十八年前的,那时候他还只有九岁,却被组织选中,向着少年杀手的方向培养。

    在此之前,他有过无数个代号,辗转在无数个寄养家庭里,直至九岁的时候,他那个好赌成性的男性监护人为了偿还赌债,将他卖给了跨国的人口贩子。

    九岁之前,他是一个孤儿,出生不过几天,生母就在医院中病死,再然后他被丢入孤儿院中。

    他那时生长在中国的一个港口城市,距离h市并不远,却从未踏上过这片土地。

    在从组织“退役”后,他选择来h市,不是漫无目的,而是因为他利用组织的情报网,已经锁定了他的亲生父亲。

    他本来不过是想了解下生父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一个怎么样的男人,才会丢下他的母亲,让她孤独可怜的死在医院。

    他设想过他是贫穷的农夫,是负债累累的赌徒,或者干脆是个胆小如鼠的已婚男人,甚至是在逃犯或者监狱里的囚徒。

    却惟独没有想过,原来他的父亲,竟然是一个富豪。

    并且他的金融帝国的核心,距离他曾经生活过的城市那么近。

    他的生母是一个无名氏,她临产前在街头昏倒,被送到医院时已经有严重的妊娠合并症。

    她一直昏迷,只在剖腹产下他之后清醒过不足一个小时,那时候医院的人询问孩子父母的姓名,她摇头不说,最后只说了一句:“孩子叫小宁。”

    于是他的出生登记表上,姓名一栏就是“小宁”,这个名字后来在孤儿院被改过几次,每次被领养,又要重新改过。

    他都不记得那些或庸俗或平淡的名字都叫什么了,只记得自己最初的名字,是“小宁”。

    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他再次从另一个人口中听到这个名字,却是在这样一个情况下。

    这一刻连他都觉得,命运弄人,不过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另一条线索又开启了,咳咳。

    【小剧场】

    某谢:今天请新晋常驻演员陈柏岳先生谈下感受!

    大陈:突然多了个弟弟,你问我能有什么感受?可以捏不?

    某谢:唔,你去捏来试试看?

    大陈:不要以为我没有情报就很好骗,那小子明明一脸“捏我者死”的样子。还有他那个副手,为什么一直盯着我,我是直男。

    小方:我才是总裁不是副手嘤嘤嘤……还有我也是直男千真万确!

    ☆、第41章

    第18章,中,

    他看着陈朔,轻轻笑了一下,“怎么,陈先生今天莫非是来和我认亲的,”

    陈朔也笑了,他笑得有些得意兼老谋深算,“我买通了你在医院的那个主治医师,拿到你的血液做了dna鉴定,昨天出来的结果,你是千真万确,是我的儿子。”

    他这段时间胃一直不好,的确经常去医院做检查,没想到就让他钻了空子。

    这就是陈朔昨天突然提出要来苏康的原因?

    墨远宁想着,只觉好笑:“于是?”

    “陈柏宁,”陈朔却突然说了一个名字,他仿佛对这个白捡来的儿子相当满意,笑着说,“假如你母亲没有自作主张跑去临市,你生下来,就会叫这个名字……如山岳之静,止水之宁,就是我对你们的期许。”

    陈朔现今共有一子一女,长子陈柏岳是和发妻所生,女儿叫陈柏静,是和现在的太太生育的,年纪不过十六岁,正在国外读书。

    可能他本来就觉得子息单薄,正好凭空冒出来一个儿子,看起来也还算有出息,或许是真的觉得开心。

    他不等墨远宁说话,就接着说:“小宁,假如你肯认祖归宗,ue就算我送给你和小苏的……你若想要更多,也可以尽管同我说,你哥哥虽然木讷无趣,但还不至于手足相残,我们也不必闹到今天这种局面。”

    他倒真不见外,连对大儿子的评价都说给他听了,提到苏季,还亲切地叫“小苏”,这就一家人上了。

    也许在陈朔看来,墨远宁这么大费周章地“报复”,无非就是想从陈家夺回属于他的那一份财产,所以他对他现在许以重金,连家族企业被鲸吞也不再介意,而是想尽快“和解”,避免“自家人内斗”,造成的进一步损失。

    陈朔看到眼前的这个人突然勾起唇笑了,他毕竟是他的亲生儿子,因此笑起来多少有点像他,但他却从来没有这样笑过。

    说不上来是讥讽,却又透着如此浓重的倦怠。

    墨远宁只是突然觉得可笑,他的一生中,似乎总被放在天平上,和各种利益一起被衡量。

    当年就是如此,现在仍旧这样。

    他仿佛终于等来一个光明的结果了,现在只要他点头,他就不再是出身不明的人,披着一身伪装混迹在高贵的圈子里。

    只要他点头答应,他就将是陈氏的公子,未来的合法继承人,即使他曾有过一个来历不明的母亲,那又怎样,这个圈子里谁还没有几段风流韵事么?

    只要他是陈朔的儿子,身上流着陈家的血,谁又敢对他有一丝不敬?

    可他之所以能在陈家登堂入室,是因为他还算足够能干,并且他已经娶了苏家的大小姐,苏陈两家联姻,再光明正大不过。

    他知道自己应该立刻答应下来的,以外人对他的印象,他一定对这个机会求之不得。

    墨远宁这样汲汲于功利,连上门女婿都做了这么多年,如此忍辱负重只求发达的一个人,怎么会拒绝这等送上门来的好事呢?

    陈朔愿意认他这个儿子,不过是因为他现在有足够的能力,能带给陈氏不少好处。

    他也理所应当地要顺水推舟,因为认祖归宗,对他本身而言也将会有数不尽的好处:地位、名分、还有切切实实的财产和利益。

    但他不知为何,只是觉得疲惫。

    陈朔看着他无声地笑了一阵,而后他抬起头,唇边还带着未尽的一点笑意,轻声说:“能让我考虑一下吗?陈先生。”

    陈朔觉得他说的已经够多,但凡聪明一点的,也不会再试图和他作对,会乖顺地听他的话。

    就算一时失手,老虎也还总是老虎,墨远宁再厉害,也不过是个他遗留在外面的小老虎——总归是他的儿子,才可以这么厉害。

    一辈子只败在儿子手下,也不是什么太丢人的事。

    心里这样想着,陈朔走之前,甚至还笑眯眯地准备去拍墨远宁的肩,结果却被他不动声色地躲开了,一张他看了觉得很有些不妥的苍白面容上,神情冷淡。

    儿子在外久了,总归是要生疏的,以后慢慢亲热起来就是。

    陈朔也不介意,还是笑眯眯地打开办公室的门出去,心里还在琢磨:苏家那丫头当真有眼无珠,嫁了小宁后竟然还见异思迁,顾家那小子又有哪点比得上我家小宁?还有那群下人是怎么做事的?把主人的身体搞成这样子,这要是在陈家,早就集体炒了鱿鱼。

    送走了陈氏的人,方宏特地去墨远宁办公室看他怎么样了。

    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就算墨远宁道行也不浅,对上陈朔那种修炼千年的老狐狸,还是不知道会不会吃亏。

    结果他进了门,就看到墨远宁站在宽大的落地玻璃前,背对着他一动不动。

    在方宏的印象中,墨远宁在人前从来礼仪俱全,一丝不苟,现在他却将上衣脱了,仅穿着里面的衬衣和马甲,一只手更是插在西裤的口袋里,整个人都显得有些莫名的颓唐和不羁。

    这个办公室名义上还是苏季的,所以墨远宁的办公区域,只局限在靠门的那张办公桌处。

    不大的桌子上放了一叠叠资料,却都收拾的整齐无比,丝毫不乱。

    那不是李秘书的手笔,是墨远宁自己归类整理的。

    他在工作上从来严谨尽责,这次弄了这么大的动静对付陈氏,就算方宏这个从旁辅助参与了一点的,也觉得实在累人,更何况是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者本身?

    现在总算是大功初定,可方宏从这个人身上找不到一点喜悦或者激动的情绪。

    他就像历时两年,终于完成一项繁重工作的普通上班族,只有一种总算完成了任务的解脱,再没有其他的感触。

    既然如此,为什么大费周章去对付陈氏?仅仅是为了一家汽车企业?还是h市名门望族的头一把交椅?

    可苏康的一切又都是苏家的,早跟墨远宁没什么关系。

    对于这位前上司,方宏纵然佩服,却不能理解。

    他试着清清喉咙开口:“墨特助今天要不要提前下班回家休息?”

    现在墨远宁脸色这么差,但凡跟他见过面的人都害怕他突然倒下。

    更何况方宏知道最近几周来他连续加班,虽然之前他下班后多半也在继续工作,可这几天他都没能按时下班了。

    站在窗前的墨远宁这才回过头看了他一眼,他笑了下,唇边的弧度还算得上柔和:“没关系,不用管我。”

    方宏和他除了工作外没有私交,就算提醒,也只是处于道义,他既然不听,他就笑笑走了。

    陈氏的人是上午走的,午饭过后,墨远宁就一直在他的办公室里,方宏不知道他在做什么,不过当他下班走的时候,也没见他离开。

    墨远宁没再像以前那样,让司机付远送他回去,事实上他让付远不必来接他,而是穿上外套,拎着公文包,下楼后走去地铁站乘坐公共交通。

    他刚来h市那些日子,也是这样上下班的,每天穿梭在人流中,假装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庸庸碌碌,为了生存奔忙。

    那段日子其实不短,大概有一年,他差点都忘记了自己以往的一切,甚至不再记得开枪时那瞬间的感受。

    一年的时间,对于他这样的顶级杀手来说,已经足够穿梭在全球,完成多到数不清的任务,为本就辉煌的履历再添上一些更加传奇的色彩。

    但一年的时间,对于一个初入商界的上班族来说,也不过就是每天朝九晚五的生活,面前机械变动的数字,还有几次晋升——据说他的晋升已经快到可以引起全公司关注的地步,在他看来,也只是无甚改变的贫乏生活罢了。

    他那时还没有想到,他竟然可以在这座城市中逗留五年。

    这五年间,他甚至娶了一位妻子,和她在一起生活……最后爱上了她。

    他胃部从昨晚开始就抽疼不止,他走在路上,罕见地没有集中精力关注周围的变化。

    直到他听到一个女孩子的尖叫,那应该是偶然发生在街头的一次偷盗。

    有个穿着套头衫的男子抓着一只包在人群里左右穿梭奔跑,他身后追着一个年轻的女孩子,看起来刚工作的样子,面容还很青涩,她气急败坏地喊:“他偷我的包,快拦住他!”

    那个男子向他的方向奔来,近身搏击一直是他的强项,他几乎是下意识,抬腿干脆利落地将那个男子绊倒,再一记肘击,彻底让他倒在地上失去反抗能力。

    整个过程不过几秒钟,那个女孩子过了一会儿才气喘吁吁地跑过来,看到嫌疑犯已经倒在地下哀声哼哼,就忙捡起自己掉在地上的包,冲他道谢:“太谢谢您了!”

    她之前应该就报了警,不远处的马路边停下一辆警车,两个身穿警服的警察跑了过来。

    那个女孩子还在对他不停鞠躬道谢,也许是看到警察,不想进监狱的生存本能发作,那个倒在地上的男人竟然又努力爬起。

    那个男人也知道在警察靠近前,身边围观的人里,就数这个两下放倒自己的男人最难缠,所以还没起身,就恶毒地从下面一拳打向他腹部。

    距离实在太近,他又被失窃的女孩子分去了精力,反应稍稍慢了一点,只来得及在拳头接触到他身体之前,把手掌盖在脆弱的腹部,稍微遮挡住那一拳,身体也被打的后退了半步。

    可惜这次那个嫌疑犯的算盘打错了,就算他被推开,围观的人群里也已经有其他人,七手八脚上去,彻底将那人按倒在了人行道上。

    警察也及时赶到,接下来就是一阵兵荒马乱的逮捕环节。

    人群闹哄哄的,好多从附近写字楼下班的人匆匆路过时都稍微停下脚步看一看发生了什么。

    连失主和他这个最早参与抓捕嫌疑犯的人,都被挤到了路边不显眼的位置。

    “你怎么了?有血!”那个女孩子突然惊慌地叫了起来,她看着面前这个脊背笔挺的男人,唇边突然涌上艳红的鲜血。

    他却只是用手帕按住了唇角,隔了片刻就又松开,将染了血的手帕重新握在掌心。

    她看着他仍旧轻勾着唇角,他将手按在她的肩上,很轻地拍了一下,仿佛是安慰:“没关系,不用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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