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

    身前猛的窜出一个黑衣高个男人。这样昏暗朦胧的灯光下,那人竟好搞笑的戴着墨镜。

    他的出现,让诗雨和身边的两个女孩都觉得很是怪异,于是,一个个都停止了喝饮料的动作,睁大双眼,用疑惑的目光瞧着这个奇怪的男人。

    这种光线下,他戴着墨镜,还能看的到?!

    那人显然是看的到的!在杯子离开诗雨的小嘴时,他快速伸长手臂,大力夺过诗雨手中的玻璃杯,一句话也没说,转过身,撒腿就跑。

    “这男人是怎么一回事啊?!大晚上的,在室内还戴一幅墨镜!又抢走诗雨的饮料!是不是神经病!?”

    “是啊,到底怎么回事?!酒吧里怎么会有神经病出现?!”

    望着那个男人跑走的方向,诗雨身边的女孩收回视线,纷纷看向诗雨有些反应不过来的小脸,出声表示不解。

    诗雨在感受到震惊和意外之后,意识快速恢复。

    “算了,没关系。”

    她没有转头看向那个夺走她杯子的男人离开的方向。但是,她娟秀的眉心却悄悄蹙起。

    因为,那两个女孩口中的‘神经病’三字,让她想到了,她来到现代之后的第一天,她曾经在街上所遭遇的谩骂和白眼。那些人骂她最多的就是这三个字‘神经病’。

    因为想到过往的这些,所以,她在心里没有把杯子被夺走的事看的很怪异很严重。或许,刚才的那个男人,也跟她当时一样,有着特殊的原因,才会那么做。一杯饮料而已。并不是那么严重。

    但闹了那么一出,她一下子也失去了继续留在这里玩耍的兴致。她想要回家了。和那两个女生说明之后,她们还是很有兴致再继续留在酒吧玩耍。

    反正,诗雨和她们回家的路也不是一个方向,而且作为老板,她已经陪着她们够久了。现在,都快十点钟了。

    于是,诗雨和她们告别之后,一个人低着头,不顾周围那些男生炽热的眼神,低调的退出了酒吧。

    而酒吧内,那个夺走诗雨玻璃杯的男人,已摘除墨镜,把杯子交给服务生,快速回到边上的幽暗位置。

    他正是严律齐的心腹手下小王。刚才,他来不及再请服务生出面。因为,老大在不开心,而那美丽的小女生,已经把杯沿放入小嘴中。

    他只能快速跑到她身边,又不想让自己的容貌曝光。因为,他想做的事,是夺走女孩手中的杯子。这样的怪异行径,很容易被人认为是神经不正常。所以,他临时,一边跑一边戴上了白天经常会戴的墨镜。

    “老大,我已经夺下她的杯子了。”

    他坐到严律齐的身边。却发现,他的老大脸色依然阴沉着,而这时,他看向女孩所在的方向,却发现,她正在朝着大门移步。

    她要走了!?所以,老大不高兴了?!

    早知如此,刚才干嘛阻止她喝下那杯放了料的果汁呢?如果她昏倒在老大的地盘,那么,他可以亲而易举的把这个漂亮的小女孩送到老大的面前!

    “老大,真的放她走吗?!为什么?你对她没兴趣?”

    他壮着胆,提出了问题。

    说实在的,老大他没有固定的女人。但偶尔也会有男人的需求。以往,偶尔,老大看着某个女人的时间稍微有点长,他也会象今晚一样,偷偷的把女生迷晕,送到老大的面前。

    虽然,那样的时刻不多。但是,老大都没有说什么,就关上酒店的房门。和昏迷的女生共渡一夜春宵。

    他真的很不理解,今晚的老大这是怎么了?!不但盯着这个漂亮女生看了一晚上,而且,还不准他迷晕她。

    “暗中跟着她,保护她,顺便查出,她是谁?!明天下午之前,我要她所有的资料。”

    严律齐幽深而锐利的目光追随着诗雨已走到门边的身影,但却没起身,而是冲着小王吩咐。

    “是,我马上去办!”

    小王收到他的命令,快速起身,大步追向酒吧的大门。

    而严律齐端起酒杯,仰起下巴,轻啜了一口。他的心正在愉悦当中。虽然,灯光下,他的脸绷的紧紧的,看上去一脸的严肃。

    作为一个帮会的老大,他需要威仪感。不苟言笑,惜字如金是他的特色。而脸上的刀疤,是当年,年少冲动的他打群架所致。但因为这条突兀的刀疤的存在,更为他增添了几份阴冷危险的气息。

    但其实,这都不过是个表相。

    做为老大,他很称职。果断的行事做风和身上浓烈的阴冷气息,都使他在帮会中得到众家兄弟的臣服。

    他和谢豪锋这样的帮会老大不同。

    谢豪锋留过学,有文化,而母亲遗留给他的规模庞大的酒店业,使他拥有足够的资金,不用开疆拓土,就能轻易成立一个帮会,拥有旗下众多的娱乐产业。

    而他,严律齐却不一样。

    他的帮会规模虽不及谢豪锋,但在n市内,所有隐藏的帮会中,也算是佼佼者。最重要的是,他是白手起家,赤手空拳,用武力开创的事业。

    现在,一切都已尘埃落定。旗下早已拥有很多产业的他,再也不需要拼抢地盘。如今,他的帮会和n市内的其它各个帮会都能和平相处,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而在这样平静而悠闲的生活中,他的那些手下却发现,大家的身边都有女人,可是,他们老大却是孤家寡人。

    没错,他从来都不主动亲近女人。原因是,他虽然外表这样的强悍。个性也极具义气。做事又霸气。但是,他的内心有纯真的一面。尤其是在女人面前。

    他不太喜欢随意和女人交谈相处。说来好笑,一个靠拳头一路打拼过来的男人,在内心深处,却向往着美好的爱情。想要一个真心喜欢的女人。

    可是,他一直都没有遇到让他一见倾心的女人。于是,多年来,他一直就是孤家寡人。

    于是,他的手下就急了。很想帮他做点什么。

    每一次,他偶尔意识飘远,盯着某处看。如果刚好那个位置有女人在,他的心腹手下小王,就会讨好他,想办法给这女人服下一杯下了料的饮料,然后,送到他的酒店房间。

    但每次,他都没有说什么,就关上房门。他让他们以为,他趁着女人昏迷不醒,把人家给上了。

    于是,这样的事,很多次的发生。

    但其实,他对那些女人什么也没有做!当她们从昏迷中醒来时,都是能轻松的离开。

    只是,他从来没有把这些真相告诉手下而已。因为,在那些弟兄的眼里,男人玩女人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一个不会玩女人的老大,会被他们看成怪物。

    反正也无伤大雅,索性,他就随他们偶尔这样的讨好胡来。

    但今晚,小王居然给那个少女也端去了一杯下了料的饮料。他却不愿意了!

    年满三十岁,从来没有碰过女人的他,生平头一次,对一个女孩动了心。从她今晚出现在酒吧开始,他的目光就离不开她。

    坐在暗处,他肆无忌惮的,目光灼灼的盯着她。他那颗相当沉稳的心,在为她狂乱的跳动。

    她美的让人眩晕。让人很难忽视她。

    绝美的容颜,妖精般诱人的身材,她全身上下,无一不让他心动。

    他盯着她,一直盯着她。内心窜上了从未有过的渴望。他想要她,想要她成为他的女人。可他不要用这样下三烂的手段。

    所以,当小王告诉他,已经给了她那杯饮料,他就勃然发怒了。

    在他的心里,她不同于其它的女人。她就象是他梦中的情人,心中的女神。他不容许她被这种方式玷污。

    虽然,以往的那些女人。他也都是没有碰。她们一个个清清白白从他的身边离开。但就算事实是那样,他也不愿意,让那个漂亮女孩喝下那杯饮料。

    如果他想要她,他一定会用正当的方法。他想要体会一下追求女生的快感,他想得到一份真诚的爱情。

    而眼下,看着那个女生走向酒吧的大门,在他的眼皮底下消失。他并不着急,他也不会急着追出门。因为,他相信,小王一定会很快就查到她所有的资料。

    他一定还会遇上她。绝不会是在这样嘈杂的环境中。

    ……

    诗雨出了酒吧,门外没有看到有停泊的出租。而周围突然出现几个从酒吧内跟随着她出来,眼神中透着对她虎视眈眈的男人。

    她的脑海,很快就浮现了一年前,她偷偷离开谢豪锋的住所。在那个深夜,撞上好几个带着浓浓酒气的男人。他们包围住她。如果没有李翔宇和他的保镖的出现,她现在,不知道会是什么命运。

    想到这些,她有了主意。决定还是打电话给谢豪锋,让他来接她回家。反正,她现在站着的位置,有酒吧的保安在,那些男人不敢对她怎么样。

    她低头,翻出手机。刚想打电话给谢豪锋,手机却及时的响了。来电显示,正是他的。在电话里说清了她所在的位置。没超过五分钟,他就赶到了。

    “锋,对不起啊。让你这么晚还要出来接我回家!”

    这是她坐上车后,说的第一句话。

    在她的印象中,就觉得这个时间已经很晚了。也对,她是从古代穿越过来的。那个时候的她,根本不可能晚间出外活动。时间一到,就上床睡觉。

    所以,她其实,在内心很喜欢生活在现代。尤其是,可以自由的出去外面。还可以干自己喜欢的工作。不用整天关在家里。

    因此,对她来说。开画廊,画画。这不但是她的兴趣或是工作。而是,她对新生活的喜爱。她享受着可以自由呼吸空气,自由干一些自己喜欢的事的快乐。

    “诗雨,我没有回家。刚好忙完那些请贴的事。现在也不晚。你不用说对不起。”

    启动引擎,车很快疾驶而去。

    单手握着方向盘,一只手却空下来,攥着她放在大腿上的小手。指腹摩挲着她柔嫩的肌肤,今晚在心中产生的所有郁结在见到她,碰触到她的那刻起已经悄然远去。

    他不会把刚才李翔樱说的一堆疯话放在心里,也不会对诗雨讲,不想使她心中不快。

    事实上,他压根没有一丝的怀疑诗雨,他不信李翔樱说的话。因为,如果事实真是这样,诗雨和那个李翔宇有着暧昧关系。那么,那个男人就不会总是突兀莽撞的来捣乱他和诗雨的亲热。也不会在昨晚赶着来阻拦诗雨入住他的住所,并向诗雨表白。

    这一切都在表明,那个男人,他只是一箱情愿的喜欢诗雨而已。他如果相信那个女人的胡言乱语才真的成了傻瓜!

    “喔。”

    她点点头,听到‘请贴’两字,想到即将来到的婚礼,还有新婚生活,脸上悄悄的泛起红晕。很是羞涩。

    “酒吧的气氛好吗?玩的开心吗?”

    他的视线注视着前方。在她的面前,他并不寡言。当他拨打电话时,得知她在‘夜雨’酒吧玩,他还挺意外的。

    在她的画廊附近,有很多家酒吧。其中,属他帮会旗下的占多数。他以为,她一定会在其中的一家。却没料到,她去了‘夜雨’酒吧。

    这家酒吧的幕后老板严律齐,他不算陌生。在道上混的,大家都清楚底细。也打过几次照面。他对那个男人印象不错。

    “喔。偶尔去玩一下,我喜欢。”

    小脸漾着甜笑,其实,要问真正的感觉,刚开始有着新奇感,到后来,也不过马马虎虎。偶尔去一两次还可以,但她不会想用大把的时间去那边消耗。

    夜晚的马路上,车辆很少,两人聊着聊着,很快,就到达他们的住所。

    “诗雨,你先去洗澡吧。”

    “好!”

    诗雨听话的攥着要换上的睡衣,进了浴室。

    晚上在酒吧玩,她出了汗。身子是有点腻腻的。而且,她感到,有些困,也很想早点洗完澡,好好睡一觉。

    谢豪锋夹了一支烟,走向露台。

    他并没有多大的烟瘾,但晚上,他喜欢靠在露台上的围栏边,呼吸着夜色下的清新空气,燃上一支烟,静静的等待着诗雨洗完澡出来。

    只要想到,诗雨从昨夜起已经正式和他住在一个房间,睡在一张床上,他就打心里觉得幸福。

    象这样,等着她洗的香喷喷的,然后,他可以尽情的搂着她躺在床上,他的心就止不住的愉悦着。

    只是,这丫头,今晚洗澡的时间似乎有些长。一支烟的功夫之后,他迎着微风,靠在围栏边,又经过了大约二十分钟之久,还没有听到她走出浴室的声响。

    他不由得,回了房间。

    浴室的门还紧紧的关闭着,她并不在房间,显然还在洗澡。看来,她今天想洗的格外的白嫩。这是他心头窜上的好笑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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