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节

    “兽神他只是沾了他主人的光,钻了法则的漏洞而已。”雅尼克轻轻摇摇头,声音中透着朦胧,似乎在回想什么。

    主人?君青玉心一慌,似乎有什么要破壳而出,但挣扎了半天,又缩了回去,算了,等找到记忆之印应该就能解开一切,甚至君青玉有种荒谬的想法,也许还能找到回去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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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梗肯定很多人都听说过了,但我还是觉得很喜感,所以当我再次看到的时候决定写下来当然,是和本文无关的o(n_n)o

    玛雅文明曾预言公元2012年地球将毁灭,而因此拍摄的电影《2012》更是引起人类的恐慌,到底地球会以哪种方式终结?大自然的报复还是病毒的变异?地震火山海啸还是丧尸危机?不同的猜测给世界末日蒙上了一层诡异,但无一例外的让人心更为惶惶,忐忑不安,经济消费大幅度增长,更有不少民间高手展示自己的末世自救方法,如极为牢固的藏满食物的地下室,如可在水面自行移动的载人圆球,然而随着12月21日的过去,12月22日的来临,当太阳升起的那一刻,那些在末世前备受瞩目订单无数的民间高手瞬间消失在人类的眼球中,世界末日是假的!钱还是得存起来,房子还是不会减价!

    但是,世界末日真的是假的吗?

    就在人们开始把世界末日当玩笑戏谑之词时,就在人们又恢复了日复一日的忙碌生活时,世界末日悄然而至!!

    再坚固的窗户也挡不住凄惨的尖叫,再密封的房间也挡不住浓郁的血腥,大街上惊慌失措的人们如无头苍蝇躲避着那一个个疾步如飞的活死人,汽车被撞翻的刹那,司机被拉出车外淹没在尸潮中!

    世界末日,是人类的地狱,是丧尸的狂欢!

    很快,有幸存的科学机构研究出了世界末日来临的真正原因,原来各国由于对生化武器的热衷导致一种新型病毒的产生,当感染上这种病毒时,人会瞬间死去,再睁开眼时便是一只只会吃人的丧尸!而凡是被这种丧尸咬伤或抓伤,都会感染上这种病毒,病毒以极快的速度迅速传播,很快,大城市被丧尸占领,幸存的人类只得在罅隙中求取生存,害怕、惊恐、求生、绝望数种复杂而对立的心态让人们迷惑,是努力活下去,还是早日自尽免得被丧尸活活咬死?每个人都在艰难的抉择着。

    然而,就在绝望即将全面笼罩着这个曾经美丽的世界时,一个消息如黎明前的曙光照亮了漆黑的夜!绝望变为希望,害怕变为勇敢,原来这个世界并非全是丧尸的领地,在那东方的大地上有一净土!!那里没有丧尸!!!

    消息立刻传播开去,人们用广播,用无线电告知那些还在苦苦挣扎,不知道明天在何处的同类,我们有救了!!

    数月以后,当幸存者们从丧尸口中千辛万苦跋山涉水终于抵达那传说中的净土时,泪水在他们眼中洋溢,这里没有丧尸,这里井井有条,这里没有危险,这里是幸福的国度!看,那穿梭的人流,看,那排成长队的汽车,看,那光洁的墙壁,看,那正在悠闲散步的老人,没有危险!这个国家仿佛被丧尸遗忘了般,形成了另一个独立的世界!这一定是一个被神关照的国家,这个国家的人们一定都是忠实的信徒,所以才有这样的奇迹!

    这是耶稣基督的恩赐!这是圣母玛利亚的慈悲!!这是天主的仁慈!!!这是我佛的宽恕!!!!不同国家不同种族不同信仰的人们在到达这个国家时不约而同的跪到在地,向天祈祷,谢谢您,我的神,您并没有抛弃您最忠实的信徒!!我们一定会更加信奉你,无论处于何种困境,都不认输都不放弃!因为还有您一直在天上看着我们!!这一定是您给予我们的锻炼,让我们更加勇敢和坚强!!

    “请问,为什么你们国家没有一个人感染?”激动过后,有人虔诚的问道,“难道你们已经研制出了解药了吗?真是太伟大了!”

    “啊?”被询问的人一脸茫然,随即反应过来,“啊,你说克制丧尸病毒的解药啊,没那东西。”

    “那为什么你们会没事?”幸存者小心踩上那光洁的地板砖,经历了和丧尸长达数月的生死搏斗,每日见得最多的不是腐尸就是鲜血,这是有多久没见过这么干净的地方了?

    “这个啊……如果你从小就生活在这个国家,奶粉里有三聚氰胺,一日三餐是地沟油,外面卖的零食更是三无包装,就没一样吃的没添加化学剂,长久下来,体内自动形成抗体,别说现在这丧尸病毒了,就是病毒再强化个15也没用,”那人伸出手,上面两个小孔伤痕,像牙印,“昨天真倒霉,有一人过境时突然变异,咬了我一口,还好回去涂了点红霉素,要不今天肯定肿起来了。”

    ╮(╯_╰)╭我只是觉得这梗很好笑而已,绝不存在讽刺

    ☆、113·番外暂停的时间

    一年、两年、三年、五年、十年、十四年,日子一天天过去,奥格斯格从小小的可爱正太长成了英俊的青年,日子一天天过去,谁都在改变,无论是外貌还是涵养,而只有……

    “天天,这是我从图书室借来的,”奥格斯格把一张指甲盖大的光盘递给一个黑发的小男孩,小男孩包子脸大眼睛,五官极为精致,长大后定是俊秀美男子,而那本是粉嫩嫩的一团此刻却严肃正经,像个小大人,很是可爱。

    天愚接过光盘,接入奥格斯格特意为他定做的小光脑里,顿时出现一个虚拟屏幕,上面出现光盘里的内容,天愚慢慢看起来。

    奥格斯格慵懒的斜靠在庭院的树木上,注视着那端坐在白色高背椅上小男孩的侧脸,眼神柔和,十四年了啊,认识天天已经十四年了,可是……

    眼神微黯,十四年前,他和天天一起上学,读了两年,青玉哥哥就再也不准天天去上学,那时的他还不懂,所以每天都在闹,皇宫里闹,公爵府里闹,母父面前闹,父皇面前也闹,但是闹了一个月还是没成功……忆起那段往事,奥格斯格嘴角翘起1毫米,见怎么闹也没用后,他只得每天忿忿去上学,放学后就催着司机赶往公爵府,那段时间,用母父的话来说就是,完全就是斯洛莱德家的小孩,平时要见下自己的儿子还要派人三催四催,而回到皇宫的他总是噘着小嘴面带泪痕,这事到今日母父偶尔还拿出来取笑一下他,真是要小雌性就不要母父了,不孝子!

    慢慢的,三年过去后,长高了一个头的他好奇的比了比天愚的身高,“天天,你怎么都没长?肯定是吃得不好,以后就跟我一起吃吧!我让他们给你煮好吃的!”那时的他天真的以为着一切,却不知……

    奥格斯格看着自己的手掌,再慢慢握紧,自他懂事后,这种无力抓住一切改变一切的感觉便一直存在……

    再过五年,同龄的人慢慢脸型长开,身型拔高,唯有天天,还是如初次见面那般,表情总是一成不变,对任何事物都漠不关心也不好奇,还有那——永远不曾改变的模样,八年前,他和天愚一般高,他要踮起脚两只手费力圈在一起才能把天愚抱在怀里,小脑袋凑过去想要两个脑袋挨在一起,但绝对会被揍一顿,八年后,天愚未及他腰高,他只需一只手就能抱起……

    那些年,他每日泡在图书室里,求尽各方医生,却找不到办法来让天天长高那么一厘米。

    时间,在天天身上,暂停了……

    又过了三年,他18岁,该读高等学院了,但他不想和天天分开,从成功缠上天愚,他没和天愚分开超过一天,就连卧室都是挨在一起,纵然对方永远是小孩子模样,但一天天累积起来的感情又岂是那么容易淡忘,日积月累养成的习惯,纵然只是看到他便觉得每天都是美好的。

    “你,还是放弃天愚吧,”那天,青玉哥哥如此郑重的告诉他,要他放弃,放弃他十一年的感情。

    “青玉哥哥,你有办法的对不对?你这么多年也没改变,你一定知道原因的吧?”

    “你想知道?”

    “想。”

    “不后悔?”

    “不!”

    “那好,天愚来告诉他你为何如此?犯了何罪?”

    “是,主人。”

    主人?他听错了吗?为什么天天会喊青玉哥哥为主人?他们不是兄弟吗?还有犯罪?又是怎么回事?突然间,他发现纵然相处了十一年他对天愚了解甚少。

    虽然他直觉接下来的话不是他愿意听到的,但那天却也是天愚第一次对他说那么多的话,十一年了,第一次天愚主动跟他说话,第一次对着他说这么多……

    “我乃天愚剑剑灵,昔日生成剑灵时,弃主人于危险之中,是为不忠,按誓约应当被毁去灵体,但主人一时仁善,只吸收了我一半灵体,留我残识于世,直至今日。”

    天愚……剑?奥格斯格知道这剑,常常见天愚抱着这柄和他同名的剑发呆,很是锋利,曾经青玉哥哥用这剑一击灭掉了大半兽潮,被媒体誉为神明之剑,可是,这和天愚有什么关系?奥格斯格慌了,“什么是剑灵?还有那灵体,既然是青玉哥哥夺走的,我去求求他还给你!”

    “来不及了,灵体被夺,还回来也无益,已经有了裂缝的东西,即便缝补得再厉害也会留下痕迹,而那些痕迹在日积月累中只会越来越深,直到某天,突然崩裂,魂飞魄散,便再无补救之法。”

    所以是说,现在这样子才是最好的吗?所以是说,天愚永远都是这个样子吗?无论自己是青春年少,还是白发苍苍,天愚都只能是小孩子的模样……

    “奥格斯格,你对我只是一时迷恋罢了,”毕竟在这个世界生活了这么久,天愚也明白黑发雌性对兽人有多大的吸引力,也明白兽人追求力量有多执着,所以若非实在不行,兽人是不会终生孤单一人的,更何况奥格斯格还是帝国唯一的继承人,皇室、媒体、军队、联邦和联盟都在关注着他的婚姻动向,是不可以一直任性下去的,“放弃吧。”

    奥格斯格手握成拳,死死盯着那一副局外人表情的小男孩,看不到对自己的迷恋,看不到对自己的好感,在他眼中,似乎除了青玉哥哥外,其余人都只是路人,包括他。

    彭!狠狠一拳打在墙上,他怕自己控制不住,伤害到那个被他放在心尖上的人,眼睛赤红,好半天才平复下来,“我不会放弃。”

    “……”一直旁观着的君青玉轻微的摇摇头,时间会改变一切的,比如以前的他,坚信自己不会被外物所牵绊,却在这里陷入情劫,比如奥格斯格,即使他自己不想,社会压力也会让他动摇,继而改变,时间,是最神秘的术士,它能让你遗忘你以前最为刻骨铭心的东西,也能让你爱上你以前不屑一顾的人……

    回忆往事的奥格斯格轻轻叹口气,这时一阵微风吹过,拂起小男孩那长及腰的黑发,示意一旁侍候的佣人拿来披风,走上前为天愚系上披风,“天气转凉,我让他们重新沏杯茶来。”茶,是青玉哥哥在联邦一偏僻星球发现的一种特殊植物,用它的叶子泡水的话,水会变得清香微苦,淡淡丝缕,回味无穷,后来青玉哥哥把那植物移植到帝国来,再然后,这种叫茶叶的东西很快流行开去,狠狠赚了联邦和联盟一笔。

    天愚点点头,又把注意力放回光脑上,主人说,既然暂时无法回去,那就好好习惯这里的生活。

    奥格斯格拉开旁边的椅子,坐在天愚身边,那年,不仅青玉哥哥不看好他和天愚在一起,连父皇母父也不看好。

    “你该明白你的责任,该面对现实了,”博特莱姆有些后悔当初极力想凑合奥格斯格和天愚,可是又有谁会料到天愚长不大呢?“有些事到了该放弃的时候了……”

    “虽然母父也喜欢天天,但你也知道他……而且你是下任皇帝,若力量太弱是不能服众的,所以……”艾米利顿了顿,“昨天劳瑞恩侯爵夫人来皇宫做客,他家的小雌性比你小一岁,明年也该上高级学院了,样子乖巧伶俐,你要不见见他……”

    “若你实在放弃不下的话,”博特莱姆叹口气,“只要你能留下一个继承人,我就不再过问你的事。”

    “……”奥格斯格抬起头,“父皇正值盛年,如果我不行,那父皇可愿意为了皇位再娶位亚雌性?”亚雌性本身生育率就低,再加上母父已过最佳生育年龄。

    “这是我们的责任,不可推卸的责任,而我的责任已完成,接下来就是你的了,”博特莱姆拍拍奥格斯格的肩膀,“别强词夺理。”

    “殿下,毕竟天愚他……你还是放弃吧……”这是当年在初级学院和他争天愚争得最厉害的一位,曾经为了夺得天愚的注意力跑去自杀,当然没成功,而三年前见到样貌还如昔的天愚时,沉默了,一年后,和一位贵族雌性订下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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