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节

    雍博文接受不了这种场面,在琳达发出第一声惨叫时,就起身走出监室,关好门,背对着房间。

    对面那只恶魔趴在玻璃墙上,兴奋地看着房间中的那一幕,眼睛瞪得大大,口水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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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天有点卡壳,怎么写都不满意,昨晚坐了五个小时,才写了一千多字。

    第六十一章 我要去杀人

    大约过了五分钟左右,卢向北拉开监室门招呼他。

    短暂的刑罚过后,是略有些长的收拾时间。

    失禁并且昏迷的琳达被强行唤醒,在一堆男人和怪物的围观下,屈辱地换掉衣服,擦干将被她弄脏的地方。做为一个迷人的尤物,琳达向来对自己的容貌和身体极有自信,相信任何一个正常男人看到她的身体都会发狂。可现在,注视着她脱得精光的男人们目光冰冷,一如那些怪物般,仿佛看的只是一块或许可以作菜的肥肉。

    没有一个男人!

    琳达只能在心中这样暗暗地骂着,但只骂了一句就警醒地停了下来。这些人可是法师,谁知道他们能不能知道她心里在想些什么。

    虽然清理干净,但这个封闭监室中还是弥漫着一股怪味。

    刚一进屋子里,雍博文忍不住抽了抽鼻子。

    审问继续,只不过雍博文这次没有再提更具体的问题,只是让琳达自己说一说人蛇帮做的那些事情。

    琳达便开始讲,滔滔不绝,仿佛从这种讲述中可以让她找回一丝安心。从当年人蛇帮如何帮人偷渡前往美国收点小钱,到普曼加入后如闪电般飞速发展,成为国际人口走私巨头,地下黑暗电影界魁首,从她们这些只知道挣些小钱的人蛇集团成员如何在普曼的训导下,一步步成为眼光开阔行事狠辣的黑帮干净,到如何从简单的带人偷渡发展至涉及多方面业力的综合性黑暗公司。

    所有的问题,所有的发展,都绕不过一个名字,罗德?普曼。

    罗德?普曼,现年三十一岁,哈佛法学院毕业生,出身美国西部第七大财团普曼家族,家族资产过亿,出过七位议员和三个州长,而他本人是财团掌舵人菲力克?普曼的独生子,未来普曼家族无可争议的继承人。

    正是这个拥有光明前途却自愿投身黑暗的人蛇帮实际掌控者一手将人蛇帮打造成国际化黑帮集团,也正是这个祖宗八代身家清白的高材生将人蛇帮带入了术法界的交易之中。

    一个扭曲的天才,放着金光闪闪的大道正途不走,却破门而出,跑到一个贫困的南美国家,加入一个在当地也算入流的偷渡集团,这种作为已经不是简单的个性,而是疯子。

    也只有这种天才的疯子才能做出这种成绩——以一己之力在短短几年内将人蛇帮发展成为横跨几大洲的大集团,手眼通天的法师们也要找他订那些不容易收集的“货物”!

    琳达虽然处在极度的恐惧当中,但在讲述这段发展史的时候,每当说到普曼,总是不自觉地充满了敬畏与佩服,清楚地表明在她心目中,那是不可动摇的偶像。

    人有才干,还需心术正,若心术不正,才干越大,造成的危险就越大。

    听完琳达的讲述后,雍博文想到的只有这句话。

    罗德?普曼,一个心术不正的有才之人。

    正是在他的领导下,人蛇帮从一个普通的偷渡团伙,变成了国际大黑帮,也正是因此,无数无辜的生命就那么被当成各种各样可以消耗的货物被残害。

    罗德?普曼在琳达眼中的光辉,在雍博文眼前却是那个亲眼看到的被虐杀的小小女孩儿,女孩儿死了,却因为生前的折磨变成了一个疯鬼,连正常转生都做不到!

    “我要去杀了他!”

    雍博文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如同横插进来的一把利刃,打断了琳达喋喋不休的讲述。

    琳达惊愕地瞪着雍博文,张口结舌,变成了一尊雕塑。

    “我要去杀了他!”

    雍博文轻声重复了一句,声音淡淡,没有什么传说中凛然的让人不寒而栗的杀气,却自有一种坚决。

    远隔重洋万里,相互之间素昧平生,直到目前为止,人蛇帮或是罗德?普曼都没有任何得罪过雍博文的地方,可杀了人劫了货不算完,他还要去杀罗德?普曼!还讲不讲道理了?

    每个人在遇到不平事的时候,往往都会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会恨不得立刻动手把那造成不平的敌人杀掉。有的人却会在短暂的愤怒之后重归理性权衡利弊得失放弃恶念继续做他的守法好公民,有的人会因为一时冲动真就动了手把近在咫尺的痛恨者干掉,可很少会有人因为一时的愤怒跑上几千几万里去杀一个毫不相干的人。

    正像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对远在他乡的为非作歹的贪官黑社会恐怖分子切齿痛恨,恨不得生食其肉痛饮其血,或许会拍着桌子大叫要杀掉这群王八蛋,可痛恨之后还是那么一回事儿,生活要继续,日子要照常,再大的痛恨,也不值得我们花好大一笔路费再赔上所有未来跑出千万里路去杀掉他们。

    可雍博文现在说出来了,轻描淡写的,连点激动的情绪都没有,好像说的不是要跨过太平洋去杀一个黑帮头子,而是在说过会要去隔壁的饺子馆吃上半斤韭菜馅水饺。

    说完这句话,雍博文冲着琳达点了点头,站起身走出监室。

    卢向北对其他人道:“你们继续!”说完便去追雍博文。

    紧走两步,赶上先出门的雍博文,卢向北这才道:“大天师,你真要去南美杀罗德?普曼?”他并不是怀疑雍博文的决心或是行动力,从以前事情的表现来看,这位大天师阁下或许在某些方向很幼稚,或许欠缺很多做为一个注定的大人物应该具备的品质,但他唯独不缺的就是决心和行动力,只不过他的决心和行动力往往缺乏足够细致的策划,以至于更显于鲁莽和冲动。

    就像眼前这个决定,只不过是因为知道了人蛇帮的恶行,又了解了罗德?普曼的作为,就头脑一热地要搞万里诛杀,这不是鲁莽是什么?

    卢向北问这句话,只是要做一个开场白,一个劝说的开场白。

    雍博文盯着卢向北的眼睛,很认真地说:“是,我要去杀了那个人!我知道世上的恶行当然不止于我眼见的这些,但我既然见到了知道了,就要去制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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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慢慢写,慢慢写,慢慢找感觉中……

    第六十二章 自己人

    该怎么评价这种行为呢?

    幼稚?天真?鲁莽?冲动?

    也不是十几岁的小孩子了,怎么还像少年漫画里面没有智商的主角一样?

    卢向北实在是无法评价,看到雍博文那认真的表情,突然间失去了劝说的兴趣。

    虽然相处时间很短暂有限,但从在地狱门前雍博文毅然只身阻挡役鬼大军这件事情上,卢向北就对这个年轻的大天师有了相当深刻的认识。

    一个脾气固执死硬的如同石头般油盐不进的家伙,一旦认准了什么事情,就一定会去做,会做到底,不撞南墙绝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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