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节

    忍受着身体上的剧烈疼痛,不顾周身还插满着的各种医疗管子,夏宗侯从床上半躺起来,说道:“我教你们什么?我能教你们怎么样?教你们打败萧望之,甚至是打败帝师李旭辰的实力么?妈的,你们也不看看我有多惨。同样身为超级巨头,一拳就被人家给秒了。”

    肥龙等人更加义愤填膺,一把便是将手上的针管全部拔掉,扬声喝道:“但是,至少你也是货真价实的超级巨头,面对萧望之那等级别的存在未必就打不赢。一尊巨头无法将帝师李旭辰干掉,那就两尊、三尊、四尊…只要我兵王门核心层全部都拥有真正跺一跺脚,整个世界都要颤抖的恐怖实力,就能够等到复仇的那一天。如果老大真的不在了,我们下手。如果他还在,我们就等到他回来的那一天,挥师南下,将香港三大家族踏平。”

    “就算我们现在做不到,不代表以后做不到。一年不行就十年,十年不行就用后半辈子,什么事情都不做,就以斩杀李旭辰为一生的目标,我们就不相信他真的厉害到到死那一天都战无不胜举世无敌的地步。至少,我们在朝那个方向奋斗,不用去做行尸走肉。并且,老大未必希望看见我们这副孬种的样子,倘若有一天他回来,都要让他看见更强大的我们。”

    “好,侯爹尽力而为。”夏宗侯哈哈大笑。

    是的,这才是激情无处不在的兵王门啊,这才是最让人恐怖的兵王门啊。哀莫大于心死,但何尝不是一种强大的动力?

    “咦?我怎么感觉自己脑子晕乎乎的…”

    “这…呼吸呼吸…呼吸变得愈来愈急促了。”

    “我靠,没事那么激动把针头扒了做什么?医生、医生、医生…

    “医生都他妈的死哪里去了,如果我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人民医院都得被夷为平地,快点滚过来,我他妈的还不想死…”

    “……”

    省人民医院,一阵鬼哭狼嚎。

    第947章 三年后(4更)

    西南王步枫失踪了?

    西南王步枫陨落了?

    西南王步枫惨死了?

    西南王步枫不知去向,下落不明?

    西南王府又在进行一次密谋,以牺牲门主步枫形象为代价,彻底图谋华夏南方?

    “……”

    世间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西南王府惊天巨变之事,早已传遍大江南北。

    但是此事来的极为突然,距离帝子党进攻西南王府不过短短数日之后,其变故之快实在让人目不暇接,完全转换不过视觉来。而这样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当整个华夏都是知晓的时候已经演变成各种不同的版本,众说纷纭,却是扰乱了视线,让整个事件变得扑簌迷离。

    不过,步枫失踪或者说消失的事情,如今一手执掌西南王府大小事务的天后并没有隐藏和做出任何刻意隐瞒之举。因为遭遇到这样的事情,刻意隐瞒便是给人一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在这段时间中只要西南王府无论处于怎样的风头浪尖都是保持缄默,在她实力晋升为超级巨头成为高高在上的世界最强者之一后,投鼠忌器的人想必会减少很多。

    燕京皇城。

    作为北方当之无愧的最大势力,君氏公馆显然已经不能够成为其主要基地。如今的太子党总部选择在东城区北锣鼓巷净土胡同,但并非是四合院,而是真正的一处历史遗留的太子行宫残留下来,保存极好的亭台楼阁,对外宣称北锣鼓巷净土三号。

    三,是一个极其讲究的字眼,按照太子党的理解,便是两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意思,因为在古代,太子其上最大的便是皇帝和皇后,因此为三。也就是说,在确定自己参与龙虎争霸之前,君临早已抉择好了一切。兴许,在华夏的年轻一辈天纵奇才当中,也只有他有这等手腕能将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之地当作其势力总部,这一点纵观华夏也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故此,北锣鼓巷净土三号,夹杂着神秘、权利、地位和至高无上的荣耀,成为华夏如今炙手可热的地方之一,无数人打破头脑想进入其中都不得其法。

    此时此刻,太子君临、公子燕风策、白和青衣都在其中。

    一身大龙袍似的旗服马褂穿在身上,崭露出太子雄健的肌肉,举手投足之间都是有着一股浑然天成的皇者之气。

    君临、君临、君临,帝君果然会取其名,此人真若天生的帝王一般,有股天生让人折服的气息在身体里面流淌,不时的影响着周遭之人,无形之中激荡着阵阵权威。

    “陨落了?失踪了?或者说这一切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一个障眼法,步枫那家伙另有所图?这三个答案,你们认为哪一个更为适合?”

    沉顿的气氛当中,太子率先开口说道。

    “我认为,都有可能。”燕风策眉头紧锁,嘴角泛着苦涩笑容道:“活了二十多年,遭遇到的各种对手不计其数,踩在脚下永世不得翻身之人也是多如牛毛,但包括已死的王爷林昌澜,甚至是现在风头正劲的帝子乾坤,就没有任何一个家伙比他更加来事。根据真实情报显示,帝师李旭辰委实率领三大家族的核心层曾经在西南王府出现过,并且也动过手,导致兵王门如今大部分核心层皆是失去战斗能力,到目前为止都还在川蜀省省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加上康复期,只怕没有三五个月是绝对不可能恢复的。这种事情有据可考,做不得假。”

    “但问题就在于…”燕风策一叹:“步枫此人,行事素来乖张,思维方式天马行空,完全不按理出牌,在他身上任何事情皆有可能发生。”

    “虽然兵王门、帝子党以及八旗门乃是我太子党的最大障碍,愈早铲除愈好,但我们远在北方,就算步枫真的不在了,有天后这个女人把持,要想远赴挥兵攻伐也未必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何况,在之前她的手段谋略便是让我们手忙脚乱一阵焦头烂额,如今实力更是晋升到超级巨头层次。如果,我是说如果,西南王真的在这个时候出了什么事,就算是我太子党冒然发动进攻,只怕受到的反扑比他在的时候更加恐怖。”

    “要知道,要比团结和信仰以及行动的效率,在整个华夏年轻一辈所组建的势力当中,还没有任何一个势力比兵王门更强。步枫对于那数千疯子来说,其意义绝对不止被追随者和追随者那么简单,一旦将其彻底激怒,我们又不是帝师,做不到万军之中擒贼先擒王的能力,到头来只怕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偿失。”

    “没错,我也赞成公子的看法。”青衣道:“更何况,如今北方局势未稳,澹台帝和东郭瑾二人异常活跃,加上帝子党所处的位置位于华中间接控制着华南地区,可进攻北方也可以进攻南方,一旦遭遇到强大对手可以选择撤退的地方颇多,倘若贸然出兵,我太子党必然后方空虚,这些狼子野心之辈,必然乘虚而入。”

    “是啊。”太子点了点头,长叹一声:“如此机会端得是错过,足以看出太子党还不够强横,横扫了八旗门和澹台帝所组建的势力,再图谋南方吧。”

    “……”

    内蒙,大草原。

    风吹草低见牛羊。

    八旗门,乃是满清遗风后族族人所组成,而这部分人大抵还保留着满族后人的一些作风,譬如男子多穿带马蹄袖的袍褂,腰束衣带,或穿长袍外罩对襟马褂,夏季头戴凉帽,冬季戴皮制马虎帽。衣服喜用青、蓝、棕等色的棉、丝、绸、缎等各种质地的衣料制作,裤腿扎青色腿带,脚穿棉布靴或皮靴,冬季穿皮制乌拉。顶上留辫子,剃去周围的头发。

    女子喜穿长及脚面的旗装,或外罩坎肩。服装喜用各种色彩和图案的丝绸、花缎、罗纱或棉麻衣料制成。有的将旗袍面上绣成一组图案,更多在衣襟、袖口、领口、下摆处镶上多层精细的花边。脚着白袜,穿花盆底绣花鞋,裤腿扎青、红、粉红等各色腿带。盘头翅,梳两把头或旗髻。喜戴耳环、手镯、戒指、头簪、大绒花和鬓花等各种装饰品。

    这种独特的文化结构和生活作风,在现如今的八旗门中风头正盛,过着一种依旧比较原始的生活。

    大帐中,东郭瑾兴奋的周身颤栗,但是这一年多以来如梦幻一般的经历已经让他沉淀了下来:“无论步枫死没死,西南王府在此期间必然受制,正是我八旗门发展的大好时机,一旦占据西北一带,就能彻底稳固阵脚。看来,是时候加快步伐了。”

    “……”

    这样的例子,并不少。

    随着西南王府的变故,整个南北战场都在潜移默化的发生着悄然剧变。

    然而,谁都没有想到,等待步枫归来,已经是三年后,那个物是人非的岁月……

    第948章 青年

    三年后。

    鄂省,硒都。

    咸丰县,始建于公元1735年,古有“荆南雄镇”、“楚蜀屏翰”之誉,位于鄂、湘、黔、渝四省(市)边区结合部,距州府所在地恩施98公里,距雾都市黔江区53公里,椒石、利咸、咸来三条省道和恩黔高速公路纵贯全境。咸丰的土家文化底蕴造就繁多人才。唐崖寺土司皇城、风格独具的土家吊脚楼群、庄严典雅的严家祠堂、豪放恣肆的“摆手舞”、凄婉美丽的“哭嫁歌”等人文景观堪称一绝。

    活龙坪乡,二仙岩村,坐落在清山绿水之间,这里作为革命老区之一,至今还流传着不少当年根据地游击队的传奇事迹,更有老一辈遗留下来的老学究,唱着调号,活跃在那一个个山包之上,每每日落黄昏,扬歌载舞,看着抽旱烟的老伯伯以及争相追逐嬉戏的孩童,少了大城市的些许浮躁,多了一些朴实的朴质,别有一翻世外桃源的滋味。

    日落西山,霞暮光芒的余晖泼洒大地,炎炎夏日正浓,天际远处的火烧云铺天盖地,不断的变换着各种大自然神奇的图腾,若天马、似金鹏、宛蛟龙、若谪仙,更有出水芙蓉的美景,美不胜收,让人瞎想万分。

    “我正在城楼观山景,耳听得城外乱纷纷。旌旗招展空泛影,却原来是司马发来的兵。我也曾差人去打听,打听得司马领兵往西行。一来是马谡无谋少才能,二来是将帅不和失街亭。连得三城多侥幸,贪而无厌你又夺我的西城。诸葛亮在敌楼把驾等,等候你到此谈谈心。西城外街道打扫净,准备着司马好屯兵。我诸葛并无有别的敬,早预备下羊羔美酒犒赏你的三军。你到此就该把城进,为什么你犹疑不定、进退两难,所为的何情?我只有琴童人俩个,我是又无有埋伏又无有兵。你莫要胡思乱想心不定,你就来来来,请上城楼听我抚琴……”

    “好。”

    唱曲儿的是二仙岩村的长者、智者潘林儒,年达八十有余,少时走南闯北,组过戏班子做过戏子,也曾参过军打过朝鲜战争,侥幸完好无损退下来,从部队返回地方,接受政府授意早期鄂省艺术团,精通大江南北不少地方的曲调,一干就是数十年如一日,才从位置上退下来数个年头,回到生养的二仙岩村之后便是彻底定居下来,不专业手艺,顶多也就在这种闷热的夏日黄昏傍晚,提着嗓子唱上几段,在如今幼童都会唱《爱情买卖》的年代,那种历史文化沉淀的老腔却是一大亮点。

    一曲《空城计》便是在满堂喝彩的掌声中徐徐唱罢,潘林儒苍老苦朽的手指轻抚着长髯白须,目光沉淀,看向旁侧的那名青年。

    在潘林儒的视线当中,这名青年的容貌并不出众,反而普通到放入茫茫人海几近可以完全忽略的感觉。但是潘林儒终究不是寻常的升斗小民所能比拟,经历过硝烟战争的男人,骨子里总是对这种情怀有种莫名的感应。在青年那齐眉遮眼的脸颊之下,却是难掩双眸中沉凝的气息,那是一股每每对视就能让他感觉到窒息的气质。更何况,此时此刻,青年周身穿着一套马褂,胸膛微微敞开,露出那雄健的肌肉,那等强横的体魄绝非耕种之人就能拥有,单单是坐在那里,都能给人一种强大的压迫感。

    但是,这个时候的青年的目光是浑浊的,充斥着无限的迷茫,总是遥望着天际的远方,若有所思。

    “唉!”

    金鳞其非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潘林儒知道,区区一个活龙坪乡二仙岩村,要想留下这样一个青年是绝然不可能的事情,就像有的人注定要平庸一辈子,有的人注定要辉煌一生,他能够断定,眼前的这个青年,终究有一天会想起来自己是谁,并且宛若仙人一般乘着腾云仙鹤离开,去到一个二仙岩村村民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地方。

    “弹头,还没有想起来自己是谁?”叹了一声,潘林儒问道。

    “没有。”青年摇了摇头,听到“弹头”二字,右手手指不由自主的抚摸上脖颈悬挂着的那根项链,神色感伤。

    弹头,自然不是青年的真实姓名。

    据老潘头说,三年前长江发大水,洪涝极其严重,他和其孙女潘晴从省城办事回来途中路过长江江边正好将他寻觅。祖孙二人心地善良,将奄奄一息的他救下来后带回二仙岩村。虽然老潘头任省艺术团数十载,但一身清廉,家徒四壁,根本没有足够的金钱送他到医院,即便是恩施县人民医院都不行,故此只能采用当地村民的土方法死马当作活马医。

    兴许是他自身的求生意志和刚强的体魄发挥了积极作用,也或者是因为土方法的恰逢奏效,整整一年后他终于醒来,但是……之前的一切一切都不复记忆,甚至连自己的姓名都无法记忆。而当初遇难被救起的衣装中也没有任何一样东西能够证明自己的身份,唯一佩戴着的便是胸前的这枚762毫米子弹的弹头。

    这是他唯一掌握的线索,也是身上唯一有意义的证明,尽管他并不知道这副项链到底代表着什么含义,却是知晓,或许要打开自己的记忆只有靠它,而他‘弹头’的称呼也是由此而来。

    看出弹头的苦恼,老潘头安慰道:“有些事情是急不来的。或许,短时间的失忆,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呢?”

    “或许吧。”弹头抬头,咧嘴,嘴角勾勒着一抹习惯性的淡淡微笑,说道:“不急。有老潘头你和晴丫头陪着我也很快乐。你的老腔老调我还没听够,万一哪一天我真的突然记起以前所有的事情,而在那些事情当中又有着我不得不去做的事情,只怕便会离开。那时候,想听你的老曲儿都是不行了。”

    “好好好。”老潘头爽朗一笑:“你想听什么我就唱什么?说吧。”

    弹头略微思考,说道:“《调寇》!”

    “好,《调寇》,走着…”

    老潘头的声音很实,夹杂着一切嘶哑,却是能够唱出一番别有的风味,而久听不腻的弹头在他唱完《调寇》后,又点了几曲保定老调《杨家将》、《下河东》、《临潼山》、《太平城》,直到夜幕彻底降临,蛐蛐儿奏鸣夜畔的另类和弦还在激荡。

    夜幕中,村后跑来一个气喘吁吁的姑娘,二八年华,梳着两条激荡在空气中的马尾辫,眉清目秀中透露着不染世俗的清纯,伫足老洋槐树下毫不做作,却是成为二仙岩村最为靓丽的风景,引得村里的年轻小伙一阵调笑。

    “晴美女,又来喊你家亲爱的弹头哥哥回去吃饭了啊?”

    “什么晴妹妹,应该是情妹妹在对情哥哥翘首以盼才对。”

    “去去去,就你们瞎搅合。”潘晴一阵嘟赶,却是快乐如百灵鸟:“爷爷,弹头哥哥,回家吃晚饭啦…”

    第949章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寻着路下足迹,弹头和老潘头轻驾就熟,走到村后洋槐树下。

    “弹头哥哥。”

    如同往常一样,潘晴挽着弹头的胳膊,清纯的脸蛋上洋溢着青春的活力,总能让人繁杂纷乱的心境平复下来,兴许她对于目前的弹头来说,就是忘却一切烦忧的绝品灵药。

    “这丫头…”弹头一阵好笑的揉了揉她的额头:“等久了?”

    “没有哩,才刚刚把饭做好。”潘晴快活的说道。

    “那咱们就回去吃饭吧。”老潘头搓着手道:“我潘老头儿也算有福分,不但乖孙女儿有着一手好厨艺,弹头的手艺更是一绝,这两年啊没少享口福。晴丫头,今天晚上吃什么?”

    “红烧兔肉、清炖田鸡、清炒生菜、花生米还有一只叫花鸡,另备一壶村口酒家打的老黄酒。”

    弹头和老潘头对视一眼,一青一老两个吃货两眼顿然放光:“那还说什么?晚餐如此丰盛,单单是听听就让人食指大动。”

    “咯咯咯…”山野田间,转角路口,传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硒都一带少数民族人口颇多,这里多吊脚楼群,活龙坪乡二仙岩村也不例外。

    潘家的宅子也是一处老的吊脚楼,悬空高栏,占地面积虽是不大,却占据着整个二仙岩村风水最好的位置,站在阁楼顶上,村寨里的风光一切都能尽收眼底。

    在那灯光摇曳的顶层,飘香饭菜已是袭来。

    “干杯。”

    土家姑娘多豪爽,潘晴年纪不大,秀外慧中的气质当中也是如此,醉酒贪杯,倒也图一个醉生梦死。

    手指撕下一块叫花鸡肉,入嘴而嚼,她的心情有些紧张:“爷爷,弹头哥哥,叫花鸡我是第一次做,味道…怎么样?”

    半晌,弹头和老潘头皆是睁开眼眸,目光中崭露出丝毫不曾掩饰的惬意,异口同声:“非常好。”

    弹头哈哈大笑道:“不求每天一只,但求一周一次。叫花鸡下黄酒,这可是人生的一大快事。”

    “然也,然也,然也。当浮一大白啊。”老潘头极其赞同,入口又是一杯酒下肚。

    不过,用餐途中,弹头异于常人的敏锐嗅觉,还是察觉到潘晴的一些不对劲,仿佛有着什么心事,却是欲言又止的不曾言语。

    擦拭着嘴角,弹头问道:“丫头,是不是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给弹头哥哥说,能解决的我一定解决,只要力所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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